美国是如何利用信息化进行政府采购的
1949年,美国国会通过《联邦财产与管理服务法》,赋予联邦总务署为联邦机构采购货物和服务的职责,确立了联邦政府集中采购管理体制。《联邦采购条例》进一步明确,各联邦机构(国防部和能源部除外)超过小额采购门槛价的货物和服务须通过总务署采购,或经总务署授权联邦机构后自行采购。迄今为止,联邦总务署一直是全美最大的民用采购机构。
美国联邦政府采购的主要目标是提高采购集中度、扩大采购规模、减少财政经费支出、改进政府运行绩效,同时兼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推动节能环保、防止腐败和浪费等政策目标。
集中采购运营机制
美国联邦政府推行“联合采购计划”(以下简称“联采计划”),即总务署作为各联邦机构采购人代表,全面整合各联邦机构所需货物和服务的采购需求,并与供应商签订共同供应协议,对一定时期内预期发生的采购项目全面打包采购。
在这种运营模式下,各联邦机构要将一定时期内的采购需求报总务署,成为“联采计划”的协作机构;总务署汇总采购需求,并公开征集伙伴供应商;供应商如果有意向加入“联采计划”,须向总务署提出申请,递交所能提供产品的市场价格清单,以及特惠联邦政府的报价,并说明其合理性;总务署所属联邦采购中心的专家负责对供应商的材料进行评审,并与市场上同类产品对比,如果认为价格优惠、公平合理,而且该供应商既往业绩和诚信良好,即与之签订共同供应协议,协议有效期一般为1年至3年,同一种项目有若干家供应商入围。之后,联邦机构可以随时在共同供应协议范围内采购货物和服务。
法律规定,当采购总额低于小额采购门槛价时,联邦机构可以在共同供应协议中任意选择一家供应商的产品;当采购总额高于小额采购门槛价但低于协议最大采购量时,联邦机构必须对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及其产品进行比较后做出选择;如果采购总额超过协议最大采购量,必须比对更多供应商的报价清单,要求拟选供应商在协议价基础上给予额外折扣。
共同供应协议中的货物和服务各11大类,货物包括建筑物、家具设备、接待设施、信息化产品、科研仪器、安全设备、办公设备及文具、娱乐器材、服务及配件、机器五金、交通工具;服务包括公务卡服务、设备维护、金融服务、车辆服务、办公设备服务、人力资源等专门服务、资产处置、安全保卫、技术服务、运输服务、差旅管理。各大类下有若干级次细分,共约1100万种货物和服务,几乎涵盖了联邦机构的所有需求。
美国总务署采购网站列示了共同供应协议项目,联邦机构只需几分钟就能找到称心如意的产品,节省了采购时间和询价成本。例如采购复印纸,可在货物大类中点击“办公设备及文具”,然后逐级选择次级目录中的“纸品”、“打印纸和书写纸”、“复印纸”,最后获得1万多种复印纸的图片、价格、送货期限等信息。采购人可以直接输入商品代码查找目标产品,也可将规格、价格、品牌、材质等条件任意组合,迅速搜索符合要求的产品,一旦确认购买,系统自动生成采购合同。
政府集中采购的运行策略
为了让联邦机构获得更多实惠,充分实现政府集中采购经济节约的政策目标,总务署在共同供应协议之下推行了一系列配套策略。
实行“一揽子采购”是挖掘采购价格潜力的主要手段。联邦机构与“联采计划”伙伴供应商签订一揽子采购合同,将共同供应协议项目中预期重复性采购集合在一个采购协议中,确定采购频次、预计总量、价格折扣、送货时间和地点等,然后逐笔实施采购。
这样的运行策略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价格优惠。它将零星采购集约为大宗采购,不论单笔采购量多少,采购人都可以获得协议价基础上打包的折扣。如果市场上出现更低价格的同类产品,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降价。
二是程序简化。同时,一揽子采购合同确定了采购价格和执行方式,实现了一次协议、分步执行,提高了采购效率。
三是操作成本低。它将多次需求集中到一次协议中,可以降低查询货源、招标投标、协商谈判、文件起草等成本,减少重复性的订购、支付和结算,节约了运行时间和合同管理成本。
四是经济效能高。联邦机构有大宗订购需求时,可以合理安排预算支出和采购进度计划,使一定的购买力发挥最大效用。联邦机构签订一揽子采购合同后,各地分支机构都适用,既减轻了分支机构的负担,又提高了政府采购集中度。
在服务采购方面,总务署大力推广应用专项采购系统,如联邦电子政府差旅管理系统、公用用车租赁服务系统等,都与服务采购结合在一起,供应商均被纳入“联采计划”统一管理。以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为例,总务署建立了庞大的车队,绝大多数联邦机构都向其租赁公务用车。总务署研发了公务用车租赁服务系统,该系统除了与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的采购关联外,还与加油站、修理厂等单位的系统连通,实时向总务署传送租赁车辆的行驶里程、燃油消耗、维修保养等信息。这种综合性服务采购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了政府运行效率,规范了公务保障活动,遏制了腐败和浪费行为。总务署还与银行合作,推出公务支付卡服务,联邦雇员可以持卡在全国范围消费,其中包括各联邦机构的采购活动,从而简化了支付和报销程序,提高了结算效率,规范了公务支出和消费行为。
“联采计划”受到许多中小企业的青睐,通过供应商联合方式,一些专业性的中小企业还获得了分包大型项目的机会。许多联邦雇员反映,“联采计划”和电子采购的推广应用使采购效率显著提高,在服务采购上尤为明显。以出差为例,行程方案、食宿计划等都由伙伴供应商按照政府的规定设计和安排,非常方便省心,使出差人能够集中精力办理公务,提高了行政绩效。
供应商认为,现行采购模式既有约束,也有激励,较好地实现了法治与市场的融合。为了入围“联采计划”,供应商通常在价格协商、送货时限、售后服务方面作出良好承诺,签约后也必须不遗余力地改进服务,以获得较多订单并巩固与政府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一次性签订框架性协议也使得供应商大大节省了投标的时间和成本。
联邦政府预算及执行情况的透明度非常高,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总务署网站公布了联邦机构所需货物和服务的协议价格,社会公众可以随时查询并与实际采购情况进行对比。
启示与借鉴
美国联邦政府采购的基本理念和运营策略,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首先,要着力发挥政府采购的核心政策功能。美国联邦政府采购的机制和策略都是围绕节约、绩效而设计的,而不是就采购而论采购,正是由于牢牢把握了政府采购降低政府运行成本这项最基础、最本源的核心政策功能,才有效推动了政府采购规模的扩张和集中度的提高,为全面实现政府采购的各项政策功能奠定了基础。
其次,要综合运用法治和市场手段提高采购集中度。美国联邦政府采购中,法律规范、行政手段、市场机制的融合多于博弈。美国没有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的基本形态就是集中采购。集中采购的强制性规定只是一个基础性框架,这种强制甚至逐步演化成为一种资格授权,真正吸引和迫使各联邦机构加入集中采购的,是市场机制下高效益和高效率的利益驱动,以及透明的预算执行和全方位的社会监督。而且,协议价与市场价的联动机制、一揽子采购策略等也给采购人带好了好处,使其增强了信心。美国除了国会、内阁组成部门及分支机构、联邦审判机关、联邦政府全资或参股公司和指定的联邦机构加盟“联采计划”外,许多法定范围之外的机构甚至私营部门也都积极申请加盟,希望分享集中采购的益处。
第三,高度重视服务项目的综合性采购。例如,总务署开发了电子政府差旅服务系统,通过招标在全国范围确定差旅定点宾馆和政府优惠价,同时整合联邦机构的差旅需求,招标选择三家差旅服务公司提供差旅管理服务。差旅服务公司与航空公司签订政府公务机票折扣协议,并为联邦雇员出差提供行程设计、代订机票、食宿安排、费用结算等“一条龙”服务。差旅费用标准嵌入系统之中,出差人通过公务支付卡支付有关费用,其所在机构和总务署可以通过系统和网络全程监督。
(单位: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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