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合同份额
作者:雒招霞 发布于:2016-10-27 19:03:3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10月25日,由中国财政部和欧盟共同举办的中欧GPA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双方就国有企业出价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研讨会上,中方代表--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国资委)政策研究组处长季晓刚和欧方代表--欧盟委员会内部市场、工业、创业与中小企业总司处长让·伊夫穆勒分别作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最新进展--前景和落实》和《欧盟GPA之采购实践:中国国有企业的机遇》的主题报告。
在报告结束后,中欧方发言人与参会人员进一步沟通交流,下文是根据中欧GPA研讨会上问答环节整理而成。
问:GPA参加方国有企业在欧盟实际上取得了多少合同份额?这些合同主要来自哪些方面?
答:这个数据很难精确地回答你。估测计算,3%的公共采购可以直接跨境采购,跨国公司、欧盟国有企业的一些子公司达到14%,加上进口份额,就可能上升到28%。这个数字包括直接和间接获得的合同。
也就是说,加上跨境、进口在内,国有企业约获得28%的合同份额。由于划分比较模糊,这只是一个大概的估算,应该有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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