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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学习和借鉴西方国家政府采购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2005年10月10日至30日,由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财政部、中组部、人事部、发展改革委以及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等12个单发布者:adstarmin2008-05-14
- 发布者:vitadmin200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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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采购法规》和美国政府机构采购规则对本国的采购流程做了明确的规定,主要规定了政府采购以下三个阶段的程序: 计划制定程序 政府采购计划既要满足采购需求,同时也要符合所有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发布者:adstarmin2008-05-14
- 发布者:vitadmin200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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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合同争议委员会 美国联邦政府建立了合同争议委员会,专门处理部门投诉事项。联邦采购政策办公室批准农业部、能源部、服务总署等10个采购量大的部门设立合同争议委员会,专门负责处理本部门招标投标和合发布者:adstarmin200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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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采购有比较悠久的历史。1861年曾通过一项联邦法案,规定超过一定金额的联邦政府采购,必须使用公开招标的程序。目前,负责美国政府采购(除国防采购外)的专门机构是:“美国事务管理总署”,下设“联邦供应局”为发布者:adstarmin2008-05-14
- 发布者:vitadmin200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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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美国国会于1961年通过了87-305法案,责成小企业管理局、国防部、美联邦总署在合同金额在5000~500000美元时,合同条款中一定要有“最大努力条款”,说明承包商在签约时已经最大限度地将合同的分包部分授发布者:adstarmin200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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