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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律与政策(六):俄罗斯

作者:曹守同 编译 发布于:2015-12-24 16:18:37 来源:美国国会图书馆网站www.loc.org
俄罗斯
俄罗斯人千方百计保护采购国产货
但效果不理想

一.采购体系基本原则


  (俄罗斯)94号联邦法,即2005年7月21日通过的《为国家和各市需求购置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订货法》(以下简称订货法),是俄罗斯联邦规范政府合同和采购系统的主要文件。该法自2006年1月1日实施以来,已经修改过18次,从而创建了全国范围统一的采购体系。该法还建立了全联邦、各省和市级采购委托代理机构,授权他们缔结由联邦、省级和市级支付的相应采购合同。根据该法规定,政府合同要满足俄罗斯联邦及其组成部分的需要,包括国防、安全和其他重要政府职能领域,合同的缔结还要适应国际、联邦和省级项目计划实施的需要。政府机构对货物和履行职能所必需的服务之需求,都在联邦需求中统一考虑,并通过政府合同加以涵盖。


  俄罗斯采购系统包括如下要素:明确政府需求、产生订货单并进行排序处理、缔结政府(采购)合同以及完成合同履约。当合同金额低于俄罗斯中央银行设定的合法实体之间最低转账限制标准时,可以不适用该法规定。


  这部法律规范与合同的授予和签订有关的问题。合同的起草和执行遵循《俄联邦民法和预算法典》的原则。政府采购政策和实务都必须遵守《竞争和限制垄断行为联邦法》的条款,在联邦反托拉斯局下设立的一个特别部门负责在政府采购领域执行“订货法”。


  在处理合同工程中违反上述程序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相当于200个月最低劳动工资数额的罚款(大约3万美元)。如果政府采购人拖延交款,合同人可以要求按未付金额收取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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