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府采购领域支持自主创新政策
作者:责任编辑:蒋莉蓉 发布于:2006-06-29 14:13:30 来源:
韩国政府为使高新技术产品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推动高新技术产品进入市场,对高新技术产品实施政府采购制度。
——在支持高新技术产品方面:法律规定,科技部长及有关部门首长,为扩大新技术产品销售,可采取要求国家机关及地方政府、政府投资机构、接受政府出资和补助等财政支援的机构、其他公共团体等优先采购高新技术产品的措施。韩国对国产高速列车和核电站等公用事业装备,全部由政府购买,如高速列车,在引进之时政府就决定,在引进法国12台列车后,其它的34台全部采购本国产品。对市场竞争的汽车、计算机产品、政府规定,本国产品即使价格较高也优先采用。如清洁燃料汽车,2004年财政部以每台1亿韩元(高于市场普通车10倍的价格)带头购买了(首购制度)50台现代公司新研制的清洁燃料汽车,政府其它部门还准备采购几百辆。对一些中小企业开发的新技术,政府实施收购,并出资支持中试和产业化。对国有企业,政府也要求企业优先采购国产装备和其它产品。
——在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方面:法律规定,对中小企业生产的技术开发制品,政府要大力支持相关机构优先采购。通过综合评估认定,每年确定鼓励采购的高新技术产品的品种目录。公共机关要参照本部门预算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采购中小企业产品计划,报国会审议后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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