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波兰财政监督管理考察调研报告
财政部对芬兰、波兰两国的财政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了考察。考察期间,代表团先后访问了芬兰议会财经委员会、波兰最高检察院以及两国财政部、审计署、税务机关等有关部门,重点就财政改革、财税监管等有关问题与两国的财政经济官员和专家学者进行了较深入的交流和探讨。现将考察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两国财政经济概况
芬兰是一个只有500多万人口的小国,是欧洲人口最少的国家,有“北欧的日本”之称。近年来,芬兰经济保持了较快、持续和稳定的发展。根据经合组织的经济调查, 2002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为1.6%,2003年为3.2%,2004年预计为3.8%,高于欧盟的平均水平。2003年,芬兰还被世界经济论坛评为2003-2004年度“世界最具竞争力的国家”。芬兰经济良好的发展态势主要归因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宏观调控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应对20世纪90年代初期经济严重衰退的局面,芬兰政府加大了宏观经济政策调控力度,通过增加科技投入、精简政府机构、紧缩公共开支、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加快国有企业私有化进程、增加就业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对芬兰经济的恢复和长远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促进作用。从1993年开始,芬兰经济开始复苏, 994至2000年的平均经济增长率达到了4.5%。2003年,芬兰失业率降到9.2%,年通货膨胀率低于2%。(二)支柱产业对国民经济的带动作用。芬兰的支柱产业主要有电力、森林、电信、冶金等。近年来,芬兰支柱产业的迅速发展有力带动了相关产业和整个经济的快速发展。比如,芬兰森林资源丰富,带动了国内造纸业、林业、机械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芬兰是世界上第二大纸张和纸板出口国,纸浆出口占世界第四位,造纸和制浆机械设备在国际市场上占有70%的份额。(三)芬兰政府非常重视教育和研发投入,为芬兰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也使得芬兰拥有一批像诺基亚这样居于世界领先地位的高新技术与产品。
芬兰是一个财权高度集中的国家,财政体制由中央、省、市三级构成。中央财政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其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80%以上。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资金是地方政府的主要财力来源,通过转移支付手段,中央政府对国民经济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芬兰是一个高税收、高福利和高债务的国家。税收是芬兰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约占国民收入的40%以上,除了向公司征收增值税、消费税和公司所得税以外,个人所得税是财政收入的另一个重要来源。此外,国家专项列收列支的国民退休和疾病保险捐款、森林管理费等也构成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所得税收入主要用于社会保险支出,以确保实现高福利的社会目标。同高福利相对应的是芬兰的高债务。但由于90年代以来,政府采取了不少控制债务措施,芬兰的债务负担有所缓解,2002年债务占GDP的比重为44%,2003年进一步降到40.3%。
波兰是一个中等发达程度的东欧国家,全国总人口3.900万(居欧州第8位),主要支柱产业为采煤、机械制造、化工、造船、食品、汽车和钢铁冶炼等。1989年东欧巨变后,波兰开始推行自由市场经济模式,先后实施了“休克疗法”、“波兰战略”和“冷却经济战略”等措施。1992年波兰经济开始回升,近几年保持了相对较高的增长速度,其中,2002年、2003年GDP分别增长1.4%和3.7%,2003年GDP约为2037亿美元,人均约5000美元。据波兰政府有关部门预计,2004年上半年GDP增长6.4%,全年经济增长将达到5.7%,可望成为1998年以来经济增长最快的年份。按目前形势分析,经济增长加快、投资和国内需求回升以及外贸增长强劲是波兰2004年经济的显著特点,但失业率居高不下、财政和贸易赤字严重、灰色经济活动猖獗等仍是波兰经济面临的主要问题。2004年1-5月份,波兰失业率为19.6%,较2002年、2003年高达20%的失业率已有所下降,1-5月份财政赤字153.09亿兹罗提,1-4月贸易逆差55.15亿美元。
波兰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由中央、省和县级财政构成。波兰中央和地方财权划分比较清晰。中央财政收入来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主要税种,地方财政收入则包括耕地税、固定资产税等次要税种,中央对地方实行财政转移支付。波兰当前财政状况较为突出的问题是财政赤字居高不下。根据波兰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2004年波兰财政赤字455亿兹罗提,比2003年增加90亿兹罗提,预计财政赤字占GDP比重较2003年上升0.8个百分点,达5.3%。另据波兰政府2004-2007年中央宏观经济发展框架,波兰财政赤字自2005年起逐年下降,2005年为388亿兹罗提、2006年为330亿兹罗提,2007年为280亿兹罗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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