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政府公共资产管理专题讲座报告
为了更全面了解世界各国政府公共资产管理情况,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2008年12月4日-7日,由财政部行政政法司主办,北京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中心协办的“外国政府公共资产管理专题讲座”在北京怀柔成功举办。来自英国、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的四位专家详细介绍了本国政府公共资产管理情况。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部内有关司局近80名同志参加了讲座。大家反映讲座组织周密,准备充分,内容丰富,收获很大。
一、专题讲座的总体情况
讲座分为“英国政府公共资产管理讲座”、“澳大利亚政府公共资产管理讲座”、“韩国政府公共资产管理讲座”、“日本政府公共资产管理讲座”四个主题进行。在讲座的开班仪式上,财政部行政政法司副司长张更华致开幕词。
张更华副司长在开幕词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入,我国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取得了很大进展。但这种改革的着力点是国有企业改革,主要侧重于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改革,政府公共资产(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还相对比较滞后。目前,世界上不少国家,已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政府公共资产管理体系,有一套比较成熟的管理模式和做法。因此,财政部行政政法司举办这期专题讲座,把外国专家“请进来”,介绍国外先进经验和做法,为创新中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提供借鉴。张更华副司长希望大家利用这个机会多学习、多探讨、多思考,为今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机制创新多提政策建议。随后,张更华副司长向大家简要介绍了行政政法司近几年行政资产管理工作的进展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二、专家讲座的主要内容
讲座上,四位专家就本国政府公共资产管理的理论基础、制度体系、机构设置、管理原则、管理方法、绩效考评体系、监督体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就学员们提出的各种问题进行了耐心的解答。
克林·V·巴尔马先生(Mr. Colin V Balmer),现任英国奎奈蒂克集团公司总裁,曾经在英国首相办公室、国防部财务部门担任过要职,他主要讲解了英国政府公共资产管理。英国财政部负责英国政府公共资产的综合管理,主要从预算的角度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各部门对自己所占有使用的资产进行具体管理。英国国会从国有资产立法、对政府授权、监督检查等方面对英国政府公共资产进行管理。各部门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并对财政部和国会负责。
大卫·阿瑟·史兰德先生(Mr. David Arthur Shand),现为世界银行财务管理的咨询专家,曾经在澳大利亚财政部、经济合作组织(OECD)、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等机构任职,他主要讲解了澳大利亚政府公共资产管理。澳大利亚政府资产管理在联邦政府中主要由财政管理部下设的资产管理局负责。各资产使用部门向财政管理部申报预算,经国会审议通过后获得财政资金,可向资产管理局申请办公用房的使用,并向其支付使用租金,也可在市场上向私人公司租赁。
江昊勋先生(Mr. Ho-Chil Kang),现任韩国资产管理公司高级律师,他主要讲解了韩国政府公共资产管理。韩国企划财政部是统筹和管理韩国国有财产的部门,企划财政部部长负总责。韩国国有财产实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体制。“分级负责”是指,国有资产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级负责,中央政府各管理厅和团体分别管理其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财产,地方的国有财产经企划财政部委托,由直辖市、道、自治团体总管,并通过直辖市、道、自治团体将管理责任下放到各市、郡管理。“分类管理”是指,分布在中央的国有资产,文物、旅游财产归文化观光部管,驻外使领馆财产由外交通商部管,学校校舍由教育部管,其他的财产由财政经济部主管;分布在地方上的国有资产,由地方政府的相应部门管理。
田中秀明教授(Professor Hideaki Tanaka),日本财务省停薪留职公务员,现任日本一桥大学经济研究所准教授、政策研究所客座教授、经济产业研究所成员、财务综合政策研究所成员,他主要讲解了日本政府公共资产管理。日本财务省负责国有资产管理事务的综合协调及相关制度的制定,是日本国有资产的主管部门,各个省、厅是资产管理的执行机构。日本对国有行政资产实行委托管理,即财务省委托中央各个部门和地方政府管理国有行政资产,政府各个部门和地方政府最高官员负责本部门(地区)的行政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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