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建新:将评标视频连接到监管部门
两大硕果彰显制度改革成效
专访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赵建新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赵建新
“去年采购中心最突出的成绩有两点:一是在‘全省201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二是荣获‘2010年度省直文明和谐单位标兵’。”这是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山西省级采购中心”)主任赵建新对2010年工作亮点的总结,也是山西省级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用心血和汗水换来的两项成绩。
6个100% 目标考核得优秀
“在全省201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签订率、信息公告依法发布率、质疑受理率与答复率、授权事项执行率、现场监督率、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执行率全部达到100%,综合节支率远高于目标任务5%的要求。”赵建新说,“6个100%,1个5%,充分体现了采购中心工作的成效。”
2011年3月2日,山西省委、省政府召开201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总结表彰大会,对目标责任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33个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山西省级采购中心作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单位,在会上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表彰。此次考核从全省102个参评单位中遴选出3个“优秀”等次的市和30个“优秀”等次的省直单位。山西省级采购中心是30个优秀等次省直单位中惟一的一个二级预算单位,“其他优秀单位均为正厅级,只有采购中心一家副厅级单位”。
创和谐载体 精神文明建设成标兵
2010年12月15日,山西省直工委、省直文明委组织召开了2010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和谐创建表彰大会。在表彰大会上,山西省级采购中心荣获“2010年度省直文明和谐单位标兵”称号。
“‘文明和谐单位标兵’看上去只是一个称号,但它却包含了很多内容。”赵建新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文明和谐’创建工作虽然抽象,但落实在工作中主要表现在一个单位的班子建设、队伍建设、机关建设、精神风貌及文体活动等多方面。采购中心每年都会举办很多活动,特别是在建党节、国庆节等重要节日举办联欢会、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并且每年都会办一届运动会。通过这些丰富多彩的活动,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据了解,山西省级采购中心在2007年被评为“省直文明和谐单位”,去年又被评为“省直文明和谐单位标兵”。
廉洁采购护航 改革制度创新机制
“过去采购中心的工作目标是规范、效率,随着采购规模、供应商群体及采购范围的扩大,我们逐渐感到采购安全问题的重要性,所以,我们将2010年的工作目标确定为规范、高效、廉洁。”赵建新介绍,为了配合廉洁采购的工作目标,山西省级采购中心2010年对工作制度进行了调整完善,其中,“重点是对业务制度进行改革”。
山西省级采购中心结合2010年工作实际,对内部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由原来的54项制度调整为现在的61项。同时对内部机构进行了调整,增加专门负责内部监督的采购三处。为保持队伍纯洁,山西省级采购中心实行干部轮岗制度,制定《干部轮岗管理办法》,原则上每两年一轮岗。
山西省级采购中心实行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预公示制度,在以往重大采购项目预公示的基础上,将采购需求公开范围扩大至全部采购项目,解决采购人提供采购需求存在倾向性的问题,从采购活动最初环节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开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将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作为中标公告的重要内容在中标公告中公布,扩大集中采购社会监督内容;实行全过程内审制度,所有的采购项目均实行标前、标中、标后“三审核”制度,同时实行采购项目执行结果内部审计制度,对于采购项目业务的执行情况,形成采购活动全过程的监督考评机制;实行重大项目邀请监督制度,从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中聘请10名省级政府采购义务监督员参与重大项目的监督,凡预算资金达1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全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同时畅通网上监督渠道,设立了主任信箱和在线询问等栏目,建立起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机制。
山西省级采购中心还计划在开标、评标现场设置电子屏幕,将评标现场的视频连接到监管部门和监察部门,做到“招评标完全公开透明,不留死角”。
“这些改革基本到位了。”赵建新说,“采购中心在廉洁采购方面走了一大步,做到了最大限度的公开、最大幅度的透明、最大力度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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