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健民:自我加压 建立学习型组织
安徽省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韩健民
“采购中心既是执行机构,也是服务机构,工作的特殊性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学习,不断更新理论知识。2010年以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采购中心全体人员共同努力,全面超额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安徽省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主任韩健民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了解,2010年采购中心全年采购金额首次突破亿元大关,达到11401.5万元,节约资金1456.8万元,节支率达11.3%。累计采购项目突破200个,达到249个。值得一提的是,在所有的采购项目中,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执行的项目占46.1%,在五种采购方式中所占比重最大,较好地执行了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的规定。
加强内部管理 提高工作效率
随着采购量的逐年加大,如何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成为采购中心面临的重要课题。针对这些问题,韩健民指出,采购中心在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建立学习型组织的基础上,自我加压:一方面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等先进的政治理论,为做好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另一方面积极学习了政府采购知识和政策,加深了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理解,提高了理论水平,增强了实务操作能力。
除此之外,采购中心还实行了项目责任制,按照每个人的特长,合理安排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牵头做好招标文件制作、开标材料准备、合同文本拟订、供应商质疑答复等工作。“无论是采购项目还是其他工作,我们都明确了工作程序,实行工作负责制,以牵头负责人为主,大家积极配合,按照规定的程序,认真完成每一项任务,工作效率大大提高。”韩健民说。
实施三项改革 提升精细化管理
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2010年采购中心实施了三项改革,使采购工作更加透明、采购结果更加合法合理。首先,是公开采购预算,通过深入研究,采购中心采取这种办法,提高透明度,避免了因超预算造成废标的问题,同时减少了供应商的损失,受到了供应商的好评。其次,是实行有效低价中标制度,对工程类项目实行了有效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有效地节约了财政资金,较好地避免了围标、串标现象的发生。再次,在询价项目中实行最低价中标制度,对于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较小的询价采购项目,采购中心实行了最低价中标制度,不仅有效地减少了“扯皮”现象的出现,还增加了供应商的价格竞争力度。
韩健民表示,近年来政府采购中心在标准化建设方面进行了很多探索,通过调查研究、座谈讨论,制定和完善了各类采购文件范本,统一文件内容,统一文字表述,统一文件格式。为规范组织每一次采购活动,采购中心还根据不同的采购方式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流程,避免了工作的随意性。
“凡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我们都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同时积极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大力支持自主知识产权、节能环保等方面的产品,积极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政策。”韩健民表示,在每一次采购活动中,采购中心都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批准的采购方式操作,在开标、评标过程中,严格按投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要求审查投标文件,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由专家评审。除此之外,在开标、评标等环节还邀请特邀监督员、公证处、采购单位代表现场监督,实现了对采购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确保了采购各环节的公正透明。
廉洁采购 扬政采新风
要做到让采购人称心,就必须提供优质的服务;要做到让供应商舒心,就必须保持公正的态度;要做到让纳税人放心,就必须恪守职业操守。
“政府采购工作面对众多群体,各方想法各异、做法有别,有些是合理的,有些可能不符合相关法律的精神,这就要求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具备过硬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个人修养,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时刻牢记廉政要求,带头做到不收礼、不吃请,并且要求每个工作人员都必须警钟长鸣,无论是做项目还是做其他工作,都要严格遵守廉政规定,做到廉洁采购。”韩健民表示。
韩健民表示,回顾采购中心2010年全年的集采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理论水平、改革创新的勇气、引领科学发展的能力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采购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一定会加强学习,开拓进取,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为政府采购工作再添新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