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西北海 按要求做好政府采购合同等信息公开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5-10-31 10:28:02 来源: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北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合同等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北财采〔2015〕12号)通知要求,采购单位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公告
 
  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接到通知之后,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指定各采购科室专人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目前,通知下发后新受理开展的政府采购合同均已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公告系统上传公告。通知下发前、在2015年3月1日以后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正在全力开展补充公告工作,确保按照通知要求,于2015年10月31日以前公告完毕。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