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拟调整5类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十八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要求,近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将对协议供货类别中的“台式机、显示器、笔记本、打印机、空调”等5类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进行调整。
具体要求为凡是入围黑龙江省协议供货“台式机、显示器、笔记本、打印机、空调”范围内的协议供货厂商,在10月19日前对其现行入围产品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八期)》(以下简称“清单”)进行比对,对未列入清单范围的产品在黑龙江政府采购网上提交作废申请。按照通知要求,台式机产品性能参数作为附件予以强制执行,即凡与附件所列性能参数不一致的产品,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并且,协议供货厂商在自行比对的基础上,在10月25日前将已列入清单但未纳入黑龙江省协议供货范围内的产品提交新增产品申请,现行入围产品与拟申报的新增产品数量之和不得超过原评审产品数量。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将于10月下旬组织评审专家对协议供货厂商自行比对后的协议供货产品和拟新增产品进行审核,如发现原入围产品出现应删未删的情况,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取消本年度协议供货资格。(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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