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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内控管理 鄂尔多斯集采推首问责任制

作者:丁静 发布于:2020-12-04 09:47:4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鄂尔多斯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中心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于2020年4月开始实施。”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康宁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介绍,为了更好地做好政府采购,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公管办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每周的集中学习,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同时,利用互联网、微信等媒介开展不同形式的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提升业务水平。
 
  实行岗位责任制 各岗位相互制约
 
  康宁介绍,采购中心按全流程电子化业务流程实行分段操作、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根据业务内容划分责任到人,强化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在政府采购业务实施过程中,各岗位既做到相互协作又能起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根据业务分为业务一室和业务二室。
 
  业务一室的主要职责是:接收采购项目,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根据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需求编制招标(采购)文件,拟定、发布招标(采购)公告(澄清公告、变更公告),预约开标场地,受理并处理项目在开标前的询问和质疑等。
 
  业务二室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和实施项目的资格预审工作,预约评标场地,组织实施项目的开标、评标工作,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变更公告),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整理、归档采购项目资料,包括开标、评标现场的音频视频监控资料,受理并处理项目在开标评标结束后的询问和质疑等。
 
  “考虑到采购中心在工作日内各部(室)岗位A岗责任人因各种原因不在岗,采购中心还实行AB岗制度,A岗工作人员不在时,B岗责任人应接替A岗的工作。”康宁说,采购中心还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对各个岗位工作人员进行轮岗交流,防止在管理上出现“真空”,也促进政府采购工作人员都能掌握政府采购操作的全流程业务。轮岗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
 
  首问负责 限时办结提高服务水平
 
  在提高政府采购服务水平上,采购中心在不断探索新的模式。康宁介绍,还在提高政府采购服务水平上大做文章。
 
  一是服务承诺制。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承诺,并严格按照承诺事项履职。
 
  二是首问负责制。前来采购中心咨询、办理有关事宜的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评审专家或其他办事人员询问到的第一位中心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负责人,首问负责人要主动热情解答办事人员的咨询。
 
  三是限时办结制。采购中心为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政府采购中各环节事项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针对鄂尔多斯政府采购电子化推进的实际,特设‘电子卖场’(网上商城)工作人员。该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是对‘电子卖场’(网上商城)供应商及其商品的征集、上架工作,开展对采购人、供应商的日常评价(诚信履约情况),发现违反‘电子卖场’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报送市财政局采购科。”康宁说。
 
  集体议事 堵塞漏洞减少廉政风险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为增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堵塞漏洞,减少失误,采购中心实行政府采购重大事项集体研究议事制度。
 
  “重大、重点项目、特殊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标办法等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在充分满足采购人的意见基础上,通过集体讨论确定。讨论要形成完整记录,任何个人不得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康宁坦言,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中心每年集中查找采购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制定廉政防控措施;同时,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各种廉政警示教育方式,将廉政风险降至最低;同时,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对各室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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