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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集采要求采购文件审核重点把握14个要点

作者:崔卫卫 发布于:2020-10-12 13:25:0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采购文件是否合法合规关乎采购活动是否能够顺利进行。如果没有及时发现采购文件的问题,可能会引发质疑投诉而暂停项目,甚至导致重新采购,严重影响采购效率。所以,采购文件审核工作至关重要。”湖北省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介绍,采购中心采购二部依法审核市本级采购人委托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与项目专员充分沟通后的采购文件须经采购二部内审,并由采购人对照内审意见删除不合法的要求、修改不合理的要求后方可发布。
 
  采购二部以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为基准,对照省市两级负面清单,从是否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条款、是否执行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文件前后一致性等角度审核采购文件。且文件审核人员不与采购人沟通项目有关事宜,防止审核人员受项目主观影响,做到严守采购文件编制的最后一道关。
 
  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采购二部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核采购文件的合法性,并提出合理性建议。采购中心强调,采购文件审核要重点把握十四个要点:
 
  一是资格条件不得设定和采购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无关的条款,且不得存在歧视供应商的条款。
 
  二是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科学、合理。
 
  三是采购需求不得存在有指向性的条款。
 
  四是如需集中踏勘现场应对现场踏勘的范围、时间、地点在采购文件中明确。
 
  五是如需提交样品的对样品递交规定和评分规定须明确。
 
  六是如需供应商提供现场讲解或视频演示等特殊环节的,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现场可提供的环境、具体的评分项和讲解、演示的具体要求。
 
  七是资格条件的内容不得作为评审因素。
 
  八是评审因素与采购需求应当对应。
 
  九是评审因素或评审标准应当细化和量化。
 
  十是评审因素的设定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十一是合同应为采购人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且合同条款完整、明确,且无明显侵害供应商利益的条款。
 
  十二是采购文件前后关于同一事项的描述须保持一致。
 
  十三是采购文件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修改。
 
  十四是不得存在其他负面清单中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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