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发布实施
作者:吴悠 发布于:2020-08-21 17:20:42 来源:徐州日报
8月18日,徐州市政务办在徐州报业传媒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落实应进必进、实施《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情况进行发布。
2016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整合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方案》,按照“管办分离、集中交易”的原则,将徐州市原分散设立的具有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土和矿产交易、国有产权交易职能的交易机构,实施人、财、物划转,组建成立了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公开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拓展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范围,2017年12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要求全市范围内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均应进场统一交易,坚决杜绝任何场外交易行为,切实做到“所有交易进平台,平台之外无交易”。
今年,国务院、省政府明确要求要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作为2020年重点工作。为切实解决“应进必进”规定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市政务办参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在前期征询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现已经市政府审核并印发各地区、各单位。
2020年版目录新增订交易项目18条,增订后的目录共分四大类、83项,包括工程建设类60项、土地和矿业权交易类5项、产权交易类17项,政府采购类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与2017年版相比,新版目录呈现三大亮点:
一是强调“应进必进”,实行集中交易。凡是纳入目录的交易项目,均要求统一进场交易,坚持“所有交易进平台,平台之外无交易”。二是新增了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转让和市、县(市)区企业排污权指标的有偿使用、申购、出让,矿业权出让等12个交易项目,交易内容进一步丰富。三是在交易服务方面增加了“核发统一的进场交易证明”环节,业务操作更加科学规范。
如今,2020年版目录已印发各地区、各单位,全市范围内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均应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同时要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相关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纳入本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市政务办对2020年版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在施行过程中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要求适时予以调整。各地、各部门、单位可结合实际,继续按照“成熟一项、推动一项、进场一项”的原则,将其他符合要求、具备条件的公共资源项目,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程序报送至市政务办审核后,补充列入2020年版目录;对依法不再适宜统一进场交易的项目,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至市政务办审核后,按相关程序进行调整。对民间投资且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由建设或交易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8月8日,市政府召开全体(扩大)会议暨廉政工作会议,要求严管公共资源,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将所有公共资源交易纳入平台,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依法规范、公开透明、实时监测。市各有关部门将按照目录明确的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管理工作。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发布实施,是徐州市落实省市文件精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成果,将进一步发挥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优化资源配置、服务社会公众的作用,推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进一步向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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