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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统一专家费支付管理渠道 提升支付效率

作者:柏玲 通讯员隋洪明 发布于:2020-08-14 15:55:2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从政策保障、预算管理、支付渠道、代扣个税方面入手,强化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管理,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威海交易中心”)形成了全省首个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统一支付管理渠道。那么,该渠道有哪些“威海特色”?
 
  提供政策保障,统一支付标准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威海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市交易中心统一支付工作,为了进一步明确界定了市级异地专家及评审劳务报酬标准和差旅费、补助费等相关问题,威海交易中心相继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威海市政府采购项目异地评审专家评审劳务报酬标准情况说明》、《关于威海市市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差旅费报销标准情况说明》。并通过网站公示、短信提示、现场告知等方式进行了广泛宣传,让评审专家充分了解威海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加强预算管理,统一支付流程
 
  威海市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劳务报酬由威海交易中心统一支付,做到了劳务报酬发放标准统一、支付流程统一,极大地促进了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大大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截止2020年7月底,累计支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155.01万元,其中专家评审费141.09万元,异地专家差旅费13.92万元。
 
  把控支付风险,统一支付渠道
 
  为把控资金支付风险,威海交易中心依托电子服务系统建设了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系统,专门用于支付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该系统具有完善的数据统计功能,不仅可以查询到专家基础信息、参与评审项目、评审时间、评审次数、评审费发放金额、差旅费发放金额、代扣代缴个税金额等情况,还可以选择时间范围,系统自动生成当期评审项目总数、专家缴税排名等统计数据。同时,在支付流程上,简化内部审批流程,确保在评审结束3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将评审劳务报酬汇至评审专家本人账户,保证每一笔支付都有据可查。
 
  确保纳税规范,统一个税申报
 
  威海交易中心主动与主管税务部门沟通联系,由税务部门研究提出评审专家劳务报酬个税计算方法和征收方式,通过技术手段将此套计算方法完整嵌入劳务报酬支付系统里,实现系统线上自动计算劳务报酬个税。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统一支付后,威海交易中心在评审结束后的次月通过劳务报酬支付系统导出报表,并通过税务系统“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为所有参与评审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统一申报劳务报酬收入,对于需要缴纳个税的评审专家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评审专家可自行到所在地税务部门打印相关完税凭证。
 
  此举既方便了评审专家,又确保了个税申报合法规范,得到评审专家、税务部门双“点赞”。截止7月底,累计申报评审专家劳务报酬2366人次,代缴纳评审专家个人所得税22640元,评审专家个税申报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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