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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采购将受到联合惩戒

作者:柏玲 发布于:2020-08-06 11:52:5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法律文书行为的制约,健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推动全省公共资源领域信用建设。”这是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法院、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的要求。
 
  建立“发起-响应-反馈”信用联合惩戒机制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建设的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已将信用核查和信用联合惩戒功能嵌入贵州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投标活动中建立“逢办必查、失信必惩”的信用核查和信用联合惩戒机制。为了做好此项工作,联合惩戒机制前期在贵阳市和铜仁市进行了充分试点后,才在全省范围推开。从实施效果来看,可以说是非常好。贵州省法院作为发起单位,负责将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时、全量推送至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并做好动态更新工作,确保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准确。
 
  “交易中心重在运用和执行。”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国资委作为响应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贵州信用联合奖惩平台实现信用核查和信用联合惩戒信息的自动反馈。
 
  《通知》要求,贵州省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将信用核查和信用联合惩戒功能嵌入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完善“逢办必查、失信必惩”的信用核查和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按照要求,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中依法依规开展信用核查和信用联合惩戒,及时上传数据到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信用信息及时依法公开。
 
  招标代理和投标人都是信用联合惩戒对象
 
  据介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代理机构包括招标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产权交易机构、拍卖机构等中介代理机构。而投标人包括供应商、竞买人、受让人等项目响应方。
 
  关于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分阶段对失信执行人实施惩戒措施
 
  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投标活动中,围绕注册登记、资格预审、购买文件、现场开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等关键环节,准确、全面核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和实施联合惩戒,构建贯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投标活动全流程信用监管模式,实现信用监管的常态化、标准化和科学化。
 
  首先,对失信代理机构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在项目入场登记环节,经核查确认代理机构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被拒绝该代理机构办理项目入场登记。代理机构在项目交易期间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已启动交易项目继续由该代理机构负责至交易结束。
 
  其次,对失信投标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根据注册登记环节、资格预审环节、购买招标文件环节、开标环节、中标候选人公示环节等分阶段处理,例如,市场主体在办理注册登记时,经核查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市场主体反馈核查结果;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经核查确认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提示招标人取消该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向贵州信用联合奖惩平台反馈惩戒结果。
 
  市场主体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投标活动中将被拒绝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被拒绝接收投标文件、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且不因之后法院删除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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