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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升级”

作者:刘允中 王艺 发布于:2020-05-29 09:37:2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的通知》和省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日前,亳州市对该市2016年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进行了修订,出台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 年版)》。
 
  2020版《目录》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医用耗材、医用设备和药品带量采购,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等7个一级项目和19个二级项目;同时对每个项目的内容、限额标准及范围进行了明确和说明。
 
  与2016年亳州市出台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相比,2020版《目录》主要变动内容为:
 
  增加或调整了3个一级项目。《目录》由原来的5个一级项目增加到7个一级项目,其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等2个项目为新增项目;医用耗材和医用设备调整为医用耗材、医用设备和药品带量采购,增加了药品带量采购。
 
  调整了二级项目。经过调整,二级项目总数由原来的14个增加到19个。比如,将原目录政府采购中3个二级项目合并为1个二级项目;将原目录产权交易中资产处置或租赁项目调整为房屋租赁、设备租赁、资产转让等3个二级项目;在产权交易大项目类别中增加了技术产权转让、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林权交易、自然资源租赁等4个二级项目。
 
  在《目录》中增加“内容”一项,对二级项目进行了细分,或对项目内容进行了具体表述。如《目录》将新增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细分为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流转、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转让、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地使用权流转等8个小项。
 
  对有关项目名称进行了规范表述。比如,《目录》将原目录中的一级项目建设工程修改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将二级项目行政执法机关罚没资产处置项目修改为涉诉、抵债或罚没资产处置,并在“内容”中明确为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的涉诉、抵债或罚没资产处置,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保持一致,项目名称更加规范。
 
  为确保《目录》落到实处,亳州市提出了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
 
  平台交易。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列入《目录》且达到限额标准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依法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竞争性磋商、拍卖、挂牌等方式,进入“省市共建、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方式审批。对于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因特殊情况需采用 公开招标以外交易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取得有权部门的书面批 准。对于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本着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效率、节约交易成本的目的,亳州市网上商城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亳州市网上商城管理有关规定进行采购。
 
  职责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照“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坚持应进必进”的原则要求,负责推进列入《目录》的项目进场交易。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功能不断完善,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提供 规范、高效、便捷的服务。
 
  依法处理。凡列入《目录》的项目未进场交易的,或者将项目化整为零以及采取其他方式规避进场交易的,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有关部门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予以处理,监察机关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动态调整。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和实际情况,按程序适时动态调整《目录》。
 
  如果说2016年亳州市出台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为1.0版的话,那么,新出台的《目录》则是“升级”的2.0版。《目录》进一步拓宽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的范围,符合“应进必进”的原则。它的实施将有力推进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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