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时而变 提升精准化服务水平
中直机关采购中心出台方案 方便采购人“按图索骥”
《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以下简称“2020年版集采目录”)印发后,中直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将如何操作实施?《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直机关采购中心”)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做好中直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该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共中央直属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2020年版)》。
准确把握政策要求 积极应对集采目录三大变化
“按照2020年版集采目录,中直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主要有三点变化,新增‘互联网接入服务’品目、更新‘办公家具’品目产品范围、执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最新规定。”中直机关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2020年版集采目录精准落实,该中心结合中直机关采购工作实际,为中直层面的集采工作“量身打造”了具体操作方案,采购单位可“按图索骥”,采用相应方式开展采购活动或委托采购项目。
那么,针对上述三点变化,中直机关采购中心是如何调整集采工作的呢?中直机关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首先是组织开展“互联网接入服务”集中采购工作,开拓“互联网接入服务”采购业务。3月份以来,已陆续接受部分中直机关采购单位委托的“互联网接入服务”采购项目,主要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等采购方式开展,目前正在抓紧组织实施。另外,为提供更加便捷、更加优质的服务,中直机关采购中心计划于2020年二季度前完成互联网接入服务定点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目前,相关业务处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调研,抓紧制定采购方案,下一步将报财政部同意后实施。
其次,中直机关采购中心还调整了“办公家具”项目采购文件有关要求。按照2020年版集采目录要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节能环保和循环经济发展政策,提醒、引导中直机关采购单位在“办公家具”项目采购需求确定和采购文件编制等工作中,将“铝制或铝制为主家具”纳入产品范围。
此外,为了执行好“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最新规定,中直机关采购中心强调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开展相关工作。
严格执行集采目录及标准 规范集采工作
对于如何执行好2020年版集采目录及标准,中直机关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重点向记者介绍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实行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工作。为提升中直机关集中采购工作效率,继续将部分规格及标准相对统一、日常采购频繁的通用类采购项目纳入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其中,实行协议供货采购的项目有2个,分别是货物类产品协议供货(含信息类产品、办公用品、电器等)和公务车辆协议供货;实行定点采购的项目有8个,分别是办公家具、零星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印刷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和公务车辆维修、保险、加油。
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集中度。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要求,继续做好批量集中采购工作,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城的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中直机关集中采购规模优势。同时,还将加强行业合作,对于集中采购目录内需求标准统一的软件等产品和服务,积极与其他集中采购机构沟通协调,探索通过联合采购统一谈判确定协议供货价格,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
三是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单独委托的采购项目。针对中直机关采购单位单独委托的采购项目,中直机关采购中心将依照政府采购政策法规要求,严格执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科学合理确定采购方式,防止采购单位通过人为拆分、化整为零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进行违规采购。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对于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重点项目,还将继续推行采购“绿色通道”,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积极履行集采职能 推进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
在集采项目中,采购人应承担哪些主体责任,中直机关采购中心是如何协助采购人做好集采项目的呢?
“按照《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及其实施意见要求,采购人主体责任是全方位、全流程的。这就意味着各单位必须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加强对制定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需求、落实采购政策、选择采购方式、选取评审专家、公开采购信息、组织质疑答复、签订采购合同、组织履约验收等环节和过程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依法依规履行好主体责任。”为帮助中直机关采购单位更好履行主体责任,发挥主体作用,中直机关采购中心将立足“监管”和“服务”职能,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积极担当作为,依法依规抓好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环节,切实推动管理和服务向采购需求制定、履约管理两端延伸,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切实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
首先,在监管方面,严防人为拆分采购项目等违规违法问题。为确保各采购项目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协议定点采购政策,中直机关采购中心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作用,向中直机关各单位印发了《关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 严禁采购项目人为拆分的通知》,并对中直机关定点采购、协议供货管理系统功能进行完善,增加了技术限制,设置预警和自动禁止下单功能。
另外,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中直机关采购中心于4月份制定印发了《中直机关政府采购禁止性事项须知》,明确了在采购需求制定、采购文件编制、采购活动组织实施、协议定点采购等方面的禁止事项,方便中直机关各采购单位参考掌握。
其次,在服务方面,努力为采购人提供专业化、精准化服务。中直机关采购中心将继续在制定采购需求标准、拟定合同文本、帮助开展履约验收等方面持续发力,切实提升专业化、精准化服务水平。2020年4月,中直机关采购中心结合中直机关采购工作实际和新一期《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变化等情况,对2018年编印的台式计算机、电梯、物业管理等8个品目的需求编制指南进行了修改完善,将网络交换机、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系统开发(网站建设)等4个通用性较强品目纳入其中,汇编了《采购需求编制指南(2020年版)》,现已印发中直机关各单位参考使用。
“下一步,我们还将按照《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修改完善现有各品目的采购合同范本,并结合中直机关采购工作实际,在加强市场调查的基础上,继续选定部分通用性强的品目,拟订采购合同范本。另外,还将积极协助采购人开展履约验收,组织业务培训班并持续开展‘送课上门’活动,为各采购单位更好履行主体责任提供业务指导和服务保障。”中直机关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
此外,在“互联网+政府采购”大趋势下,中直机关采购中心还将持续推进信息化发展和采购业务的深度融合,以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在2018年底开发上线采购人管理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使用覆盖面,截至2019年底,已有半数以上中直采购单位开通了采购人管理系统,进一步降低了开展采购工作的人力和时间成本。据悉,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中直机关采购中心正在测试远程开标系统,近期将上线运行,为采购各方当事人更加便捷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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