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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深改 创建专业化服务型集采机构

作者:修霄云 发布于:2020-01-14 14:21:2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1月8日,在15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上,受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警采中心”)负责人王华委托,警采中心综合处处长李宏发表了《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方案 创建专业化服务型的集采机构》的新年演讲。
  
  警采中心是在财政部直接监管下的7家中央级集中采购机构之一,是全国唯一专业从事警用装备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职能是受公安部和地方公安机关委托,承担车辆等警用装备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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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采中心综合处处长李宏

打造警采中心专业化采购能力
  
  自2020年起,财政部组织中央和北京市集中采购机构开展竞争试点工作,鼓励集中采购机构积极承接不同级次、不同地区采购人的代理业务,因此,集采机构要想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必须打好自身的基础。
  
  警采中心自成立以来,始终把掌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要求以及采购相关的技术标准作为专业水准的重要基础;始终把了解实战需求、了解市场状况、了解生产企业、了解装备产品作为专业水准的重要内容;始终把掌握产品的性能、质量、价格、服务作为专业水准的重要要求。
  
  警采中心一路走来,从刚开始的没经验、不专业,到现在具有较丰富的经验、具有了一定的专业水平。
  
  创新“采购+服务”一站式解决方案
  
  “采购”是警采中心的职能业务,主要是指使用国家财政资金的、面向各级公安机关的、车辆等警用装备的政府采购。“服务”是警采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围绕采购提供的配套服务,一是采购前,协助采购人做需求论证,为采购人组织推介选型、免费试用等;二是采购后,协助采购人组织产品的使用培训,督促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协助采购人组织验收、运输,协调售后等。
  
  首先是建立了采购需求论证机制。采购人在委托采购时,经常表达要购买质优价优或者说“物有所值”的装备,实际上,这些“物有所值”的装备是由一些核心技术指标和参数来支撑的,只有找出这些技术指标和参数,才能制定出合理的评分标准,通过正偏离的加分机制,对应检测报告数据的验证,形成公平科学的客观分数,最终一定可以采购到“物有所值”的装备,同时实现采购质量、价格和效率三要素的平衡。那么,如何找出这些技术指标和参数呢?
  
  一是组织专家进行需求论证。不但对具体的采购项目提供专业化的建议,还可以通过一次一次的论证积累,形成了具体装备品种的核心技术指标和参数库。
  
  二是形成了一支专业化的采购队伍。针对警用装备专业性强的要求,警采中心引进了物理、化学、材料、机械、通信、计算机等方面的理工科人才,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三是便捷的信息获取渠道。警采中心建设了警用装备实物展厅和网上展厅,及时收集整理最新装备产品信息。同时,也可以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根据采购装备品种,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展示,让采购单位通过实物比选,了解市场行情,为编制采购需求做好参谋工作。
  
  其次是重视履约验收和交收检验工作。采购结果的履约及绩效评价是采购活动的终点,也是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
  
  一是建立检测机构库。警采中心以定点服务的方式,择优选择,建立检测机构库,确定交收检验的价格和标准化流程,方便采购单位组织交收检验工作。
  
  二是实行随机抽检和重点抽检机制。随机抽检是指电子卖场入围企业累计供货数量达到一定批量时,由警采中心委托检测机构随机抽样检测;重点抽检是指对一次性采购批量较大或采购单位有要求的,由警采中心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检测。
  
  三是检测过程公开。检测过程在警采中心网站平台上进行现场直播,堵住验收环节短板,对交收检验不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相应处罚,加大供应商的违约成本。
  
  四是建立采购人评价体系。采购单位可以对产品的质量、供应商的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价,使供应商就像外卖小哥一样,不想得到一个差评,这也形成了对供应商的直接监管措施。
  
  有效提升采购质量
  
  警采中心注重在源头上把好供应商及产品入库的质量关。
  
  首先,加强供应商资质审查。经过多年采购工作实践,警采中心总结出在供应商入库前应至少提供的证明文件11项。警采中心除组织进厂核查、网上信息验证外,还发动广大采购单位和同行竞争对手去核查。
  
  其次,建立采购商品审价机制。警用装备作为专用装备,所谓的市场价格往往是供应商自己制定的,可以说,警用装备的价格乱象丛生,给采购单位制定采购预算带来很大困难。为此,警采中心通过招标,确定了会计师事务所和审价公司库,来确定电子卖场的预算指导价(上限),从而规范警用装备的预算指导价格。同时,实行动态的价格管理机制。
  
  再者,区分采购产品性能指标的正向偏离。如果不使用产品性能指标的正向偏离加以区分,就很难对产品性能加以评判,而产品性能恰恰是采购人关注的重点。
  
  最后,增加采购文件编写的客观评审内容。在编制标书时候,在合理且适应需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主观评价带来的采购结果不确定性,最大限度减少评审专家的人为干扰因素,保障采购文件编写的客观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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