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繁为简” 江苏集采将从五方面提质增效
作者:董莹 王烨 发布于:2020-01-02 17:20:4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了解到,2019年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自实施五方面十二条提质增效措施以来,成效明显,获得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的好评。下一步,该中心还将采取哪些举措在政府采购提质增效方面持续发力呢?
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薛子成介绍,2020年,该中心将从以下五方面提质增效,核心是“化繁为简”。
一是优化采购方式。从实践来看,我中心公开招标方式占七成以上,建议监管部门进一步放宽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优化采购规则,提高非招标方式使用率。
二是简化采购流程和采购文件。只保留必要的、不可缺少的采购环节,拟定招标、 投标文件格式范本,精简投标文件内容,淡化格式要求,降低供应商因低级失误导致投标无效的可能性。
三是减少采购频次。对相同、类似的电子设备、办公家具等项目,进行整合“打包”、批量采购;对依法保留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凡执行比较好的可延长服务年限,减少重复采购;对采购需求具有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推行一签三年,一次采购三年受益。
四是试点建立简易采购规程。对一些经常使用、金额小、数量大、品种繁多的项目以及紧急项目,建立快速采购通道,简化环节、程序。对紧急项目采购可在取得采购计划号前先行启动采购程序,尽量节省采购时间。
五是试点优化质疑、投诉处理流程和方式。现行质疑、投诉处理制度的最大问题是职责边界不清晰、效率低下。一个采购项目从质疑开始,到投诉、复议、诉讼、举报,不仅浪费大量资源和时间,也影响政府采购的公信力。建议监管部门改革目前的救济仲裁制度,将技术商务部分与程序部分分开,技术商务部分完全由采购人负责处理并依法承担责任;程序部分由采购中心负责、财政部门快速复核、依法处置。同时,探索非强制纠纷化解模式,通过约谈、调解、提供法律意见等方式化解一部分纠纷。通过诚信体系建设,约束所有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守法,减少恶意投诉、举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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