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规范操作优化流程集采委托实现“不见面”
作者:徐勇 丁静 发布于:2019-10-24 09:11:1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明确职责要求 避免随意而为
采购中心2017年开始实施的《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工作规范及责任清单》(以下简称《工作规范与责任清单》)对四个科室的工作安排、每个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做了明确规定,对承担某项工作的领导责任、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也进行了明确划分。
《工作规范与责任清单》给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明确了职责要求,大家不能再随性而为,彻底改变了原来采购中心‘无要求、无制度、无责任’的情形。比如,《工作规范与责任清单》要求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挂牌上岗,同时在开评标时要在人员去向牌中进行注明,方便采购人和供应商了解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动向。
全流程电子化 让供采双方少跑路
采购中心在全流程管理上下足功夫,实现采购人、采购中心项目委托全流程“不见面”服务。
2017年9月起,采购中心着手建设政府采购的业务系统,所有的委托采购项目均纳入在该系统中进行操作。原来采购人和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对接后,就开始招投标的整个流程,招投标公告发布后,在相关媒体上公示,就完成了采购工作,流程上不太规范。但是在新建的政府采购业务系统中,从年度协议签订、项目委托和采购需求制作、采购文件确认、中标结果确定、合同信息上传并见证均在系统中实现,同时对整个采购流程的相关人员和流程环节,采购中心和采购人都可实时可见可查询,为及时推进项目进程提供了便利,加快了实施进度,实现了信息公开和全程留痕。
采购中心始终把为采购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作为衡量能力水平的唯一标准。不仅为投标供应商提供政府咨询服务,更要为采购人服务,因为采购中心是受采购人委托进行的采购行为。目前,集采机构为所有采购人办理了CA电子签章, 截止2018年底,采购中心共下发了采购人的CA电子签章达1000个,实现了采购人与采购中心系统全程“不见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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