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学考结合 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强化责任的前提是明晰责任,那么采购人的主体责任究竟有哪些呢?为明晰常州市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强化采购人信用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系统建设,10月15日-18日,江苏省常州市财政局与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了对常州市本级、天宁区、钟楼区、新北区共四期采购人的集中培训,共计培训700余人。
培训现场
本次培训邀请了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创办社长兼总编辑刘亚利,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山东中医药大学虞靖彬主任等专家,就采购人如何履行好主体责任、采购人常见问题、采购人如何使用政府采购业务系统、政府采购系统操作等内容进行讲解授课。
培训班上,常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周俊鹏介绍了常州市政府采购执行交易系统推进情况,并结合当前政府采购工作内容提出要求。为落实好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周俊鹏在培训班上提出,政府采购要从三方面发力:一是理顺权责关系,建立以采购人为主体的运行体系;二是完善交易规则,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的交易规则体系;三是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快建立现代采购制度。市财政局将于近期出台《常州市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常州市政府采购采购人责任清单》,从推进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和加强采购人主体责任两方面入手,加强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监督,从而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同时他还透露,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管理系统和政府采购监管系统将于年内全部整合上线。
“采购人作为政府采购重要的当事人之一,其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是否细致、提出的采购需求是否明确、组织的采购活动是否规范,直接影响政府采购全过程。因此,采购人必须准确理解和把握政府采购政策,才能确保政府采购成效。我们组织此次培训是为了进一步提高采购人依法采购的意识,促进我市政府采购的规范化。” 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徐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为了确保培训效果,此次培训不仅在内容和老师上做了精心安排,而且还以线上考试的形式对参训人员进行集中检测,通过以考促学的形式,力促采购人学有所获,学以致用。
培训现场
培训班上,徐勇结合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工作操作实际,从采购人如何在业务系统中体现主体责任、实现政府采购“真”走流程、建立40项采购文件编制与审核的责任清单及管理要求上的新变化进行了全面讲解辅导。
常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秦玲主持培训。据了解,此次培训涉及市本级及三个城区采购人,参训人数多且涉及面比较广,秦玲作为组织这次培训的牵头负责人,前期加班加点就场地安排、学员报名、课时安排以及考试时间等内容与各区相关负责人以及会务组工作人员进行了大量沟通,确保了培训顺利进行。
“老师讲的内容非常实用,生怕错过什么重要内容,中途都没敢去卫生间。”“课上讲的很多案例我们也遇到过,当时请教了好几个人,都没有明确答案,今天老师讲得很清楚。”有采购人代表对记者如是说。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采购办主任朱忠英告诉记者,“我也要报名参加一下考试,给采购人起个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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