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政府采购从三个方面支持先行示范区建设
作者:许帼欣 发布于:2019-09-11 11:23:3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下称《意见》)出台以来,深圳被赋予了更高的历史使命,是新时代深圳政府采购改革再出发的战略指引。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及本单位工作,组织了一次生动的学习会。
会上,主任孙乡瑜表示,《意见》的每一句都有丰富的内涵,读来令人振奋,各级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其对深圳的重要历史意义、重大历史机遇、积极促进意义,把《意见》精神转化成对具体工作的思考和行动。
孙乡瑜同志在会上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是关乎深圳全局的大事,是全市的首要政治任务”,中心上下要充分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从三个方面支持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一是开展理论学习,加强组织宣传。围绕《意见》加强学习研讨,深入了解现行的政策方针,深入推行政府采购改革,形成可先行、可示范的工作部署,营造支持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良好氛围。二是深入开展调研,持续转变作风。围绕《意见》赋予深圳的五大战略定位,结合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1+10+10”工作安排,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在简化招标投标程序、强化合同履约管理、推动建设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平台等方面,形成具体可行的工作建议和改进措施。三是提振精神,强力抓好落实。围绕《意见》明确的“五个率先”重要任务,认真检视反思工作短板、查找工作差距,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积极行动起来,抓住机遇,锐意改革,在政府采购制度上探索创新,为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开透明和公平竞争,打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树立“深圳标杆”,提供“深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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