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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为政采插上腾飞翅膀

作者:万玉涛 发布于:2019-07-22 13:40:0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在信息化高度发展的今天,政府采购有关各方应当大力促进政府采购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着力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电子化交易等新技术在政府采购领域广泛应用。《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在采访调研中了解到,目前从中央到地方,电子化政府采购均得到了较快发展。
 
  网上商城不断完善 多地开花
 
  近年来,不少地方建立了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如江苏、福建、江西等地。与此同时,各地还在探索中不断完善。比如河南省财政厅去年着力完善网上商城系统功能,提高网上商城系统便捷性。针对价格偏高等问题,该省增加了网上商城在线议价功能,研究引入第三方价格监控机制。
 
  河北省政府采购办公室今年推出的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考核淘汰规程,考核内容包括:采购人对所购商品的质量、物流、服务的评价等。福建省今年完善网上超市的措施包括:在建立信用指标和标准体系,分类开展采购人、供应商信用评价及不良行为记录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后续采购的重要依据。
 
  全省一张网 实现采购全程留痕
 
  在“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中,“全省一张网”是很多地方在着力推进的工作。例如,陕西省建成的政府采购“全省一张网”,包括一个采购管理平台、四个基础数据库、六个子系统。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等各方日常采购业务全部在互联网上完成。通过“全省一张网”,每个采购项目、每笔采购业务网上操作、全程留痕,形成了上下衔接、环环相扣的管理链条。
 
  电子卖场多地推进 监管体系日益完善
 
  在加快建设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过程中,为规范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行为,各地也在着力完善相关的管理措施。浙江、新疆等地都制定了针对性的制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今年出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设置预警机制来强化监管,主要是按照情节由轻到重,通过扣分及设置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来强化对有关各方的监管。例如,对于发布的商品与实际不符,包括夸大、过度和虚假宣传的供应商。《办法》规定,每发生一次,视情扣减5-10分诚信分及黄色预警1次,并依据入围协议及督促运维单位按平台管理协议追究其相应责任。
 
  浙江省财政厅在完善制度的同时,通过对大数据进行分析,加强了对电子卖场产品价格、质量的管控,强化网上超市、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的履约监管。
 
  合同线上融资 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在推进电子化采购过程中,不少地方还加强了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电子化工具运用。例如,江西省近期出台的《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的意见》,进一步推动该省开展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业界专家表示,互联网+政府采购已为我国的政府采购插上了腾飞的翅膀。接下来,应该切实解决规则不统一、信息不共享和市场分割等问题,推动各地电子化平台纳入统一的平台体系。同时,依托信息化系统,开展对政府采购有关各方的评价,进而在促进政府采购提效的同时,质量也得到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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