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采人 本周这些事儿值得你关注

作者:整理/李璞 发布于:2019-06-23 08:40:3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国家医保局:今年将进一步扩大药品集采规模
  国家医保局表示,今年将进一步扩大药品集中采购规模,让更多患者享受到集中采购的政策福利。国家医保局将继续开展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把更多临床价值高、药物经济性好的药品纳入目录,更好地满足广大参保人员合理的临床用药需求,有效降低患者用药负担。同时,开展药品目录的准入谈判,通过以市场换价的方式切实降低药品价格。
 
  河北:列入“黑名单”建筑类企业将被限制投标
  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列入“黑名单”的建筑市场主体,实施重点监管或依法限制;对其申请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严格审查;对建筑类企业,依法限制其投标。该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1年。“黑名单”信息有效期限自其被列入名单之日起一般为12个月。并且,为实施联合惩戒,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把“黑名单”推送至“信用河北”信用平台及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信用平台。
 
  青海:加快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作
  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通知》。《通知》称,各级政府服务监管局应加快扩展用于异地远程评标的电子评标室,按照规范要求完善硬件、软件系统的配置。全省工程建设已实现电子化交易项目不得再进行跨地区交易。评标专家须熟练掌握电子评标系统,使用异地远程评标系统客观公正的独立评审。
 
  四川:前5月这4种政府采购“犯规”行为突出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网的记录显示,今年1-5月,已有21家集中采购机构及社会代理机构因不规范操作,被各级财政监管部门通报批评。据公开记录统计,“不良行为”共有127条,其中,评审标准及要素设置不合规(28条)、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19条)、评分标准未量化(17条)、未体现对中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等行为(15条),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踩红线”的高发区。
 
  宁夏:自治区本级机关不再开展物业服务定点采购
  6月1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通知,不再开展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物业服务管理定点采购工作,由各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采购。同时,取消2019-2020年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物业服务定点采购任务。

  湖北: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出台“不公平”规章将被追责
  日前,从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湖北省将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未经公平竞争审查和不符合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不得出台。经审查认为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应当不予出台,或调整至符合相关要求后出台。今年,将在各级政府全面建立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机制,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明确责任。健全投诉举报机制,设立12315、12345等投诉电话和网络举报平台,回应社会关切,强化监督约束。
 
  北京:加强冬奥工程招投标管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冬奥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通知》,将加强冬奥会工程招投标管理,确保冬奥会工程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实现“廉洁办奥”的目标。市区两级招投标监管部门要对冬奥工程招标公告发布、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备案、评标、定标等重点环节加强审查和监管,发现涉及冬奥工程招投标违法违规线索要及时处理,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禁止其参与冬奥工程投标。
 
  上海:4项措施打击建设工程领域“围标串标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实行投标人代表签署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的通知》,《通知》中表示,自今年6月15日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由投标人代表当场签署《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自6月20日(含)后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将不签署承诺书的情形列为投标文件拒收条款之一;投标人代表当场不签署承诺书的,可以在该项目开标前撤回投标文件;不签署承诺书且递交投标文件的,将对该单位在本项目的投标行为进行重点核查。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的,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代表将作为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一并被进行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
 
  广州:9项措施推进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
  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深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着力解决招标投标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问题,取消自行招标备案程序;全面取消招标文件事前备案;探索扩大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制度试行范围,赋予招标人定标权和定标责任;实行合并招标及预选招标;建立预选承包商制度;缩短简单小型项目备标时间;推广扩大电子招标投标范围;由招标人决定招标活动开始时间;取消招标人参与评标的限制。

  合肥:招投标项目履约“兑水”将实施信用惩戒
  从合肥市公管局获悉,《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标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正式印发实施。依据新规,今后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应与项目单位建立标后履约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联合惩戒。在新规中,评价标准主要包括合同签订、关键岗位人员、合同工期、农民工工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获奖情况等。信用评价将对履约好的施工企业进行加分,实现正向奖励;施工企业在合同履约工程中按照评价指标履行到位的得满分,否则得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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