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建国:政府采购必须做好三方服务
“国采中心是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执行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中心与采购人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从这一点看,采购人是采购中心的服务对象。同时,国采中心在信息发布、处理质疑和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办理行政复议的过程中,要致力于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始终保持中立立场,从这一点看,供应商也是采购中心的服务对象。”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赵建国在近日举办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负责人业务培训班”上分析指出,政府采购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的行为,花的是纳税人的钱,从这一点看,社会公众也是我们的服务对象。因此,采购中心的服务是一个大服务的概念,要服务于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
其后赵建国就如何服务好三方当事人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为采购人提供“三心”服务
对于如何为采购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采购服务。赵建国提出应努力让采购人安心、称心、暖心的“三心”服务。
具体来说,就是要坚持规范采购,对采购流程严格把关,杜绝“带病”项目,让采购单位放心委托,全程信赖;坚持专业服务,不断完善采购文件范本,科学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通过电子卖场整合等,进一步提高采购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采购体验,让采购人方便快捷买到称心如意的商品;坚持效率优先,除了在北京市招标办和市交易中心设置“国采工程”窗口外,还要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开设绿色通道,集中业务骨干,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主动服务,规范高效,优先保障各类重大项目圆满完成。
让企业投标“少跑动”
在服务好采购人的同时,赵建国认为,服务好供应商也很重要。集中采购机构应着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国采中心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简化手续、压缩环节。通过联网自动比对市场监管总局企业注册信息,以往供应商注册需要7个步骤、36项内容、7份资质证明材料,现在只需凭借1个社会信用代码证号即可实时自动注册入库,实现了零门槛、零材料、零审核、零周期。在财政部的政策支持下,能够实行承诺制或者市场信息透明度很高的资质,不再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证明材料。”
赵建国提出,下一步,可以在供应商资格审查前置、一次审核一定期限内有效方面,在供应商投标答疑培训方面,再做一些探索和尝试。扩大全流程电子化采购覆盖面,试行远程开标,投标企业不用来国采中心现场即可参与投标开标,让企业投标“少跑动”。
让社会公众“看得清”
在赵建国看来,社会公众对政府采购更关注的是有没有“暗箱操作”,有没有“天价采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是回应公众关切的最直接途径,“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中,要牢固树立公开是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将原本分散的第一手采购信息,不经人为加工,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格式,在统一的平台集中发布,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渠道。客观公允地记录采购过程,利用信息化手段,招投标交易过程中的所有操作都在系统留痕,并对违规操作实时预警。”
另外,赵建国还提出,扩大信息公开范围,通过集采平台实施的每一笔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全部在网上公开;在完成法定公开“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要积极大胆尝试更大范围公开的“自选动作”,尝试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审过程、公开所有投标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序,真正实现全流程、无死角公开,让社会公众“看得清”,推动实现有效监督,提升政府采购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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