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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一周要闻回顾(4.1-4.7)

作者:赵志明/整理 发布于:2019-04-11 08:57:1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财政部发布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3月29日和4月2日,财政部官网相继发布《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简称“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简称“节能品目清单”)两份通知。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包含50个品目分类,需要执行的强制标准有33个;节能品目清单包含18个品目分类,需要执行的强制标准有38个。
  
  今年2月,财政部等四部委曾联合下发通知,自4月1日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并对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4月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明确,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已组织完成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试点优选工作,自本公告发布后,新增认证机构应尽快完成政府采购认证信息系统对接,对接完成后方可开展相关认证工作。
  
  根据之前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发布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将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放开、有序竞争的原则,逐步增加实施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机构;并根据试点实施情况,结合绿色产品认证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并确立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
  
  今年一季度有46家供应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显示,今年前三月,总共有46家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这46家供应商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擅自变更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等行为被监管部门处罚,处罚措施有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
  
  河南:不履职尽责的评标专家将被列入黑名单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布通知,4月1日起,依托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信息系统,对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履职情况试行进行评价。专家评价内容分为工作纪律、职业道德和评标评审业务能力情况等。其中,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专家进行评价。对责任心不强、不履职尽责的评标专家列入公共资源交易的“黑名单”,将其相关行为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并予以公布;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地各单位专家评价工作进行汇总,将其列入年度评价工作。
  
  新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4月起统一启动使用
  
  新疆近日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自治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通知》,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计划于2019年4月统一启动随机抽取使用,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统一抽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并组织政府采购活动。该通知强调,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本地区政府评审专家的征集入库工作,要从多角度多行业广泛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对拟入库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严格审核把关。
  
  浙江:拟取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投标保证金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发布的《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今年5月1日起,全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亦同;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并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人不得以供应商事先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并应在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及时退还;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不得拒收;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收取履约保证金。
  
  北京:应急评标专家同意参加评标后不得请假
  
  3月29日,北京市发改委等七部门发布通知,公开征集本市建设工程应急评标专家,评标专家可以在4月1日至4月30日之间登录北京市评标专家库在线服务平台提交申请。根据该通知,申报应急评标专家应当符合具备北京市评标专家资格、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没有招标投标活动相关不良行为记录等条件;应急评标专家同意参加应急评标活动后不得请假或者缺席,否则将取消其应急评标专家资格;应急评标专家在一个自然年内,参加应急评标活动累计迟到三次的,取消其应急评标专家资格。
  
  广西:2019年政府采购重点做好六项工作
  
  来自广西财政厅的消息,2019年广西政府采购工作重点围绕六个方面进行。一是做好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深入采购单位、市县进行调研,及时制定广西政府采购深化改革工作方案;二是进一步完善广西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对广西出台的政府采购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适时做好“废改立”工作;三是继续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步伐,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采购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四是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逐步扩大单位采购自主权,减少审批事项,实现监管方式的创新;五是规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编制、确定采购需求、组织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质疑投诉等环节的操作;六是加大对政府采购各类当事人政府采购培训力度,全面提高采购当事人政策和执业水平。
  
  河北:全面推行工程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近日,河北省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竞争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增强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积极推行电子化行政监督,各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通过河北省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对招标投标活动实行全过程在线监督。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记录,对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将清理整治招标投标领域不规范问题常态化,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决定及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通过“信用河北”网站予以公开。
  
  广州:评审因素不宜使用“优”“良”“中”等表述
  
  近日,广州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对政府采购文件编制的具体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比如,对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上且技术复杂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组织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等形式对采购需求进行论证;重新组织采购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提高资格条件或其他评审标准;采购需求中不得以"知名""一线""同档次""国产品牌""国际品牌"等不明确的语言表述,也不得将现场踏勘作为实质性要求;评审因素一般不宜使用"优""良""中""一般"等没有明确判断标准、容易引起歧义的表述;竞争性谈判文件,报价必须对所有供应商公开,不得进行内部唱标或者只对评审委员会进行唱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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