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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政府采购中心“四化”建设结硕果

作者:董晓鸥 发布于:2019-03-26 08:28:2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2018年我们完成各类采购任务1130项,其中,按招标、非招标方式组织实施905项;办理办公自动化等设备协议供货网上二次询价采购225项。完成采购预算总额30.84亿元,实际签约金额28.26亿元,比采购预算节约资金2.58亿元,平均节支率8.36%。”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内蒙采购中心)主任齐玉柱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采访时介绍。那么,内蒙采购中心是以哪些因素来保证这30.84亿元预算高效完成的呢?
  
  采购文件编制模板化
  
  据齐玉柱介绍,内蒙古采购中心总结多年的经验,梳理出政府采购业务标准化模板150余套。“比如,公开招标文件就有4个模板,包括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物业管理,其他还有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文件模板、中标(成交)通知书模板、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模板、委托代理协议书模板、评标报告模板、政府采购合同模板等。”
  
  通过标准化模板,内蒙古采购中心优化内部管理流程、采用流水化生产线模式,将不同业务对应的流程固化在系统中,通过系统角色设置、权限配置、参数调整,实现数据只需录入一次,系统自动生成各类采购文件。
  
  采购执行环节电子化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是全区第一个实现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6种采购方式全流程电子化并建立了网上商城解决小额零星采购的。”齐玉柱介绍,内蒙古采购中心自2016年开始对原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升级改造,2017年3月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正式上线运行,除一些时间紧、任务急的项目——因考虑到如废标会延长采购周期,和一些涉密项目外,无法采用线上开评标。内蒙古采购中心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全流程电子开标率逐月递增,目前已经实现项目开标率90%以上,全流程电子化评标率100 %,无纸化率85 %以上。
  
  内控机制建设多样化
  
  提起采购中心的内控建设,齐玉柱主要介绍了五个方面:
  
  一是实行项目负责制,内控管理实行一负面清单、三级审核制度。“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我们从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因素等方面制定了37条负面清单。三级审核是从科长、分管主任、主任逐级审核,审核通过才能在指定媒体发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齐玉柱介绍。
  
  二是采购单位项目批准书、委托协议书、采购需求等在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办理,实现了让采购人只跑一次。“特别是我们开发的协议供货二次竞价系统,采购单位直接在系统上登录,自己发竞价公告,在规定的时间,系统自动生成结果,直接签订采购合同,实现了采购人零跑腿。”齐玉柱补充。
  
  三是积极推进学习成果转化工作。从合同签订、限时办理、远程开标、全流程电子化链条和存储“双备份”五方面进行了完善。合同改为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公开招标项目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非公开招标项目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远程开标、全流程电子化链条和存储“双备份”已完成。
  
  四是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提升服务能力。中心以完善制度建设为抓手,为规范采购活动提供制度保障。结合工作实际,对制定出台的《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安全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采购业务人员岗位职责》《中心评标区管理规定》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同时,为适应新形势任务和发展需要,出台了《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评审专家操作手册》《中心开评标统一流程》《中心服务规范标准》《中心八项服务承诺》,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和补充完善。
  
  五是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创新工作思路,简化采购流程,缩短采购时间,公开招标项目平均时间30天,缩短10天左右,非招标采购项目平均时间为13天,缩短5天左右,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平均时间5天,缩短2天。
  
  业务知识学习常态化
  
  齐玉柱介绍,内蒙古采购中心业务学习主要由三方面构成: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组织的全体员工学习,采购中心精心选派业务骨干讲解财政部令第94号、财政部令第87号等课程;采购中心2018年共组织9次业务学习,由从事政府采购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同事以及信息技术专业人员讲解了包括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开评标实际操作以及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具体操作等内容;采购中心业务科室内部学习,包括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操作实践、招标文件编制等。“通过学习,大家对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办法中的概念模糊、实际操作中把握不准的条款进行了分析梳理,统一了思想,统一了做法,实操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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