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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辽阳宏伟打造协议采购“直通车”

作者: 发布于:2015-08-20 09:12:17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
  辽阳市宏伟区政府采购中心以提高采购效率和服务水平为中心,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为重点,创造性地打造“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张表报备”的协议采购“直通车”。协议采购就是通过公开招标供应商,并以签订协议的形式加以确定。在协议约定期限内,各采购单位采购协议范围内的货物或服务时,应向中标的协议供应商采购。
 
  采购中心为方便各单位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公开招标了“办公桌椅、印刷品、电脑周边耗材、办公及教学消耗用品”这些急用办公用品的协议采购供应商。从今年8月起,对以上项目的采购,各采购单位不需提交采购申请、不必经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不用形成采购计划,可以直接到协议采购供应商处按需采购,每个月只需往采购中心报一张表对当月采购情况进行报备。协议采购使各采购监管部门放下了权利,省去了层层审核环节,实现了一键直通,既发挥了政府集中采购的优势,也给采购单位更多自主权,成为真正的采购人。协议采购是采购中心为政府采购提质增效所作的探索实践,积累一定工作经验后,将扩大到其他项目的采购。协议采购虽然简化了审核流程,有效地提高了采购效率,但该项采购措施的实施,必须以“管放结合”做保障,既要做到“放的下”,还要确保“管的好”。
 
  为切实做好“放管并重”,采购中心严格按照程序招标协议采购供应商。在公开投标会上,由纪检、检察、审计、财政、采购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评标小组,对各供应商提供的标书进行评定,并现场勘查供应商的销售网点、加工场所,实地考察其供货能力。评标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每个供应商做出评分,按评标总分由高到低确定中标人,为协议采购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中标的协议采购供应商,区采购办制定了一系列“管”的制度,以监督其供货质量和价格。对违约的协议采购供应商,一经查实,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除名,取消协议供应商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区政府协议采购招投标活动。公开招标、协议采购,这些源于简政放权、优化服务质量的采购新举措正将宏伟区政府采购带入快车道,驶向了采购单位心中的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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