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集采年会主题之安全:不容忽略
作者:王巍 发布于:2006-11-26 14:25:4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安全产品应全面考察
以汽车采购为例,安全性往往是选购公务车的第一标准。但汽车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方位考察。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姜毅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继凯表示,最近被许多汽车供应商强调的碰撞测试结果,是对安全的片面理解。被动安全是避免车祸发生后对乘员造成伤害的措施,是必须的,但更需提高主动安全,通过对转向系统、制动系统、灯光系统等进行“武装”,实现汽车完整安全性能的提升。
保护国家安全仍缺位
安全的政府采购,除了采购安全的产品外,还有另一项重要含义,即对国家安全的保护。
“联想安全门”事件震动了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更让我们清醒,我国政府采购在保护国家安全方面的缺位。“美国有《购买美国产品法》,有‘埃克森-弗罗里奥法令’,有《联邦财产和行政管理服务法》等,中国有什么?美国政府采购以保护国家安全为由,将已完全美国化的联想拒之门外,换成中国,能做到吗?”代表们有种种疑问。
的确。在我国现有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中,连保护国家安全的原则性规定都无法找到,何况更多。制度和机制的缺失带来了操作层面尴尬的直接后果。华晨汽车中华特种车处处长杨忠在发言中提到:“汽车采购订单增幅最大,但我国汽车采购基本上仍是外国品牌一统天下。”一位集采机构代表说:“有些采购人根本就缺乏保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加上对国外品牌的偏爱,致使采购中国外品牌屡屡中标。”
关键部门的办公自动化用品大量使用国外品牌,是对信息安全的威胁;同行业内大量使用国外品牌,是对产业安全的威胁;举国上下大量使用国外品牌,是对国家经济安全的严重威胁。
筑起保护安全的长城
“国人应该觉醒了,政府采购应该觉醒了。”与会代表们感同深受。当政府采购冲在保护国家安全的锋线上时,法律法规是最有力、最有效的武器。其次,保护国家安全相关制度的建立不应该再成为设想。除此以外,我国还应制定一系列其他切合国家发展的外国品牌准入制度。如必须采购国外品牌时,建立“技术报备制度”……
在保护国家安全方面,广东省已先行。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周礼强介绍,广东省主要着重在电子化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进行安全保护:首先,操作平台必须采用国产品牌的中间件以确保安全;其次,电子询价系统必须采用国内权威的第三方机构认证,确保网上传输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和机密性;第三,在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中,明确协议供货商品的品牌必须是国内品牌,引导采购人采购国内生产的产品。这一系列措施已初步取得成效。
与会代表们一致认为,保护国家安全不能再成为空谈,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们必须行动起来,政府采购制度必须行动起来,为保护国家安全筑起一道万里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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