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湖北:加强约束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一般失信行为

作者:记者 彭一苇、通讯员 汪琦 发布于:2018-11-04 15:31:08 来源:湖北日报
 “轻度失信”也要戴“紧箍咒”
我省加强约束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一般失信行为
 
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失信行为将受到更严的约束。10月30日从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获悉,《关于对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一般失信行为进行约束的处理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已出台,专门约束影响招投标,但又不够行政处罚的一般失信行为。《意见》列出了投标人、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19种一般失信行为,包括投标人擅自进入评标区域、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发表倾向性言论或意见影响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无故迟到半小时以上或在评标区域擅自使用手机、U盘等移动电子设备等。
 
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如果发现这些行为,应及时制止、纠正,并进行书面记录存档。经制止、纠正仍不停止、改正的,或一年内有两次一般失信行为,由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向该单位(个人)发出警示函或召集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如果仍不改正,该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将在门户网站上发公告曝光,公告期不少于一个月。
 
我省对严重的招投标失信行为,根据《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量化管理办法》,依照行为严重程度分别记1分、4分、8分、12分,直至推送上“黑名单”,实施联合奖惩、市场禁入。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