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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六方面提高交易数据汇集共享质量

作者:徐胜楠 发布于:2018-10-26 17:47:0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近日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了解到,为了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数据汇集共享质量,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8〕417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的通知》(浙发改法规〔2018〕353号)的要求,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据汇集工作重点从汇集数量正逐步向质量进行转变。
 
    据相关人士介绍,该项工作自施行以来,效果显著,在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共同努力下,该市今年上半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价考核中名列前茅,并从以下六个方面对数据汇集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是加强数据源头管理
 
    按照省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标准要求,科学改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据接口。同时对汇集上传数据的质量负责,确保汇集上传的交易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即时。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
 
    加强数据汇集工作,明确责任领导,落实专门责任人,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据汇集工作联络员表》上报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因工作调整,人员变动,也应及时上报。
 
    三是及时完成工作小结和统计数据上报
 
    新的考核办法对工作小结计划和交易统计数据上报有明确的时限要求,要求必须在次月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每月上报工作。
 
    四是及时修复错误数据
 
    新的考核办法对错误数据修复情况有考核,各地对省公共服务平台反馈的错误数据要及时做好修复工作,有及时性要求的数据必须在当天完成修复工作。
 
    五是确保汇集数据准确
 
    不得出现明显偏离实际情况的数据,应加强数据录入时的复核工作,有条件的应指定专人复核,各自建系统要加强与通用系统的对接工作,汇集的数据金额单位将统一改为“元”,不再出现“万元”。
 
    不得将测试数据和敏感字段上传。各地自建系统更新升级时,在测试环境中进行版本确认后才可在生产环境中推送数据,规范自建系统开发更新流程。同时,增加人工把关环节,对含有如“测试、详见附件”等敏感字段的数据将进行通报批评。
 
    准确应用项目代码和信用代码,对含有信用代码的环节进行考核,通过校验各平台上传的信用代码、单位名称是否正确来计算信用代码的准确率。若交易主体为建设指挥部等临时机构且暂时无法赋码或补码的,可以使用其上级主管部门的信用代码。
 
    六是加快实现工程项目公告公示PDF格式转换
 
    加快实施公告公示PDF格式的转换工作,以符合《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浙江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格式要求。同时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实现交易数据自动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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