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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七个加强”着力做好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

作者:谭锡凤 谢助民 发布于:2018-10-16 18:06:41 来源:东安县财政局
  东安县高度重视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综合施策,齐抓共管,统筹政府性投资项目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管理,着力"七个加强",不断提升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一、加强项目决策管理。
 
  明确投资主管部门应在全面征集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平衡、专家评定、广泛征求意见等过程,遵循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综合平衡的原则,提高决策的科学、民主水平,避免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二、加强项目程序管理。
 
  明确按照项目决策阶段、项目设计阶段、项目招标阶段、项目施工合同签订阶段、竣工决算阶段、竣工后项目评价总结阶段的程序要求做好各项工作,项目实施前一阶段没有完成,不能进入下一个阶段,有效防止搞"三边"工程,导致"三超"现象严重,施工过程中随意扩大规模、范围和建设标准,导致工程造价大幅增加等问题。
 
  三、加强项目设计管理。
 
  强化对项目设计深度的管理,设计前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对项目的必要性、经济性和可行性研究进行充分的论证,对项目进行严格的实地勘察、科学的比对分析和全面细致的规划等,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
 
  四、加强项目概预算编制管理。
 
  借助中介机构或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设计文件或图纸,结合使用功能,对项目概预算进行审核,提高概预算的严谨性、准确性。并对使用的主要材料深入组织市场调查,掌握市场材料价格、材料的性能和质量,尽可能采用性价比较高的材料。
 
  五、加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
 
  严格把握工程进度,着力提升工程质量。在现场签证方面,严格按有关程序办理,采取建设业主、工程监理、施工单位和其他监管部门联合会签的形式,及时签证,保证签证真实准确、合理、经济。对确需进行变更的项目,应与设计等相关单位联系,取得变更依据,出具变更理由,估算变更金额,严格履行工程变更相关审批程序,实行全过程痕迹化管理。
 
  六、加强项目验收结算管理。
 
  工程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按时编制好工程结算,经建设单位初审后,由建设单位送政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中介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对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合理确定工程投资,为拨款提供依据。
 
  七、加强项目投资管理队伍建设。
 
  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队伍强化廉洁纪律教育,在确保工程质量不断提高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抓好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突出公正、公平、廉洁、高效的工作要求,严守廉洁纪律底线,真正发挥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队伍在项目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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