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能专家你遇到过吗 采取措施让不良专家出汗
作者:柏玲 发布于:2018-08-10 17:5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评审专家匮乏,类别不齐全,按精确类别抽取基本抽取不够,有时甚至按照货物一级类别抽取;出现了一些“万能专家”,扬言有参数就能评;不专业,人云亦云,滥竽充数;不遵守纪律,迟到,打电话……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琼珍向记者介绍了该中心在使用评审专家的过程中遇到过的问题。
琼珍说,评审专家的责任意识不强、评审过程不认真仔细,急于拿钱早走,敷衍了事,没有对供应商、采购人负责的高度责任意识,未能恪尽职守。在最低评标价法项目中倾向于只评审最低价一家,懒于认真评审三家。在综合评分法项目中,各专家对各投标人分工评审,其余投标人照抄其他专家打分。评审专家的学习意识不强,知识结构老化,法律法规知识不及时更新。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中普遍对市场行情不熟悉,对供应商报价是否合理凭感觉。
作为集采机构,琼珍对加强评审专家管理提出了几点意见:
一是加强对评审专家的业务培训。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招标采购评审方法和程序、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方面对评审专家进行培训。
二是积极推进评审专家有关管理办法落地见效。集中采购机构协助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专家考核,在日常考评中进行“一标一评”,严格进行工作纪律考核、业务水平考核、职业道德考核、年度直接考核,并做好考核结果的应用和不良行为记录。每年配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随机抽取10%的评审意见表,核查是否合理合法合规。
三是促进评审专家之间的交流沟通。推荐优秀评审专家授课,分享学习心得、评审经验、最新案例、业内动态。
四是扩充专家库,尤其是细化充实各类别专家。广为宣传,吸引各界专家人才加入到政府采购队伍中来,填补许多类别专家空白。
五是建立专家评审费正常增长制度。参照政府工作报告中工资增幅略高于GDP增幅有关精神,合理适时提高评审专家劳动报酬水平。
六是加大对不良评审专家的惩戒力度。除按照规定警告、罚款外,对考核分数垫底的一定比例的评审专家进行通报公示。发生不良行为的专家要在有关媒体通报批评,“红红脸、出出汗”,并计入个人征信诚信记录。
讲到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评价,琼珍说自治区现行专家评审管理办法规定了纪律考核、业务水平考核、职业道德考核、年度直接考核,她建议下一步可以从三方面展开:
第一,政府采购知识。包含对以下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政府采购基本制度、法律法规、政府采购品目、政府采购政策目标、评标方法、政府采购流程实务,以培训后测验的方式对评审专家开展评价。专业知识更新度。由优秀专家牵头进行专业知识更新度座谈、培训、测评,纳入年度总评。
第二,评审纪律。各代理机构对评审专家进行“一标一评”。建立评审质量反馈制度,对考核分数垫底的专家在相关媒体通报。
第三,评审经验。评审项目数量、总时长纳入年度总评,鼓励积极参加评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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