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重细节抓关键 力促采购质量
作者:王蕾 杜轶群 发布于:2018-07-18 09:50:4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山西省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为政府采购把好政策关、资金关、秩序关"为宗旨,以"提高采购服务效率、树立中心良好形象"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制度建设"这个关键,扭住"规范操作"这个核心。今年1-6月份完成采购任务29项,采购金额6179.9万元,节约资金512.92万元,节支率8.3%。为了保证采购质量,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十分看重采购环节,严抓采购细节的规范和创新。
规范开评标流程 提高采购质量
"在主持开评标活动中,由于工作人员个体能力和素质的差异,常常出现对政策把控不全面、不准确的情况。"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吕国文介绍,为此中心迅速组织有关人员,一起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集中单位业务骨干,用三个月的时间,编写了《开标评标操作流程示范文本》。从开标行为规范、开标主持词、评标主持词、开评标流程及归档材料清单、公告格式等各个环节都作了详细的要求和规定。对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堵塞权力寻租漏洞、提高集中采购质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修订招标文件 做好集采文件范本
2017年2月,吕国文同志到采购中心工作以后,在开评标现场发现招标文件落后的问题非常突出,许多招标文件都是十几年前参照上级文本制作沿用至今的,甚至一些专业术语都早已过时了。针对这一问题,中心集中业务骨干,组成专门的修订小组,到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和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跟班学习、座谈交流。在修订过程中,严格遵循"于法有据、科学合理、便于实施"的原则,由中心业务骨干和邀请的社会专家采取联席会议的形式,逐条逐项进行论证修订。新的招标文本,呈现出诸多"亮点":与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和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了接轨;全面落实政府采购对进口、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正版软件、信息安全产品、中小微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策功能;进一步优化了政府采购流程、强化了对采购文件倾向性的硬性约束。同时,充分考虑了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既体现了政策的严肃性,也反映了积极的时代精神。使用半年多来,得到了采购人、评审专家和投标人的共同认可和好评。一年多来,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先后修订了业务工作制度33项,推动了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的全面提升。
提高货物类价格分 保证充分竞争
在货物类采购项目中,《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吕国文说,为了保证竞争的充分性,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将货物类项目的价格分定为45分(政务信息系统项目除外)。采购人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调整的,必须召开会议决定。所有议定事项都要形成统一意见并作出会议记录,有效避免了人为干扰、暗箱操作的问题。
非招标方式信息全公开 接受社会监督
中心不仅将法定的公开招标信息公开,对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方式的所有信息也全部在网上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行"政府采购信息全公开"。
重大项目专家论证 查缺补漏
对技术含量较高的重大采购项目,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全省首创实行了专家论证制度。即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聘请专家对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进行全面论证,形成修正的具体书面意见。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把好政策关,发现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和实施意见。
抓三个关键环节 确保采购结果
抓住采购活动执行中资格条件设置、技术需求和评分标准三个关键环节。在吕国文看来,这三个环节是采购人、供应商高度关注的关键点,不仅体现采购的效益和质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决定评标结果。
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借鉴兄弟省市的做法、参考示范案例及咨询专家,科学合理的设置资格条件,不过高也不过低,保证竞争有保证采购质量。针对采购人在技术需求中一些不合理的、带有倾向性、排他性、限制性的需求,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强化沟通,充分阐述不允许的理由和依据。而评分标准是专家评标的重要依据,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技术复杂的项目,需要增加新的评审内容的,项目承办人必须提交会议研究决定。
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抓"关键人、关键事、关键环节",逐项制定落实政策要求、保证采购活动顺利开展,确保采购结果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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