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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敖汉旗 八项措施遏制串标行为

作者:邵彩红 发布于:2015-07-31 20:33:0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围标串标是招标采购活动中经常发生的情形,不有效预防会严重扰乱招标采购活动正常秩序,破坏公平公正原则。

 
  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多年政府采购经验,结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认真分析围标串标可能发生的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预防和制止,维护政府采购严肃性,体现公平公正原则。
 
  一是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所有政府采购信息都及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敖汉旗政府采购网等媒体同时公告,扩大潜在投标人知晓面。
 
  二是保密投标人信息。设专人登记报名及购买标书信息并负责保密工作,开标前不得泄露。
 
  三是规范投标保证金转入转出制度。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账户转账到敖汉旗政府采购中心账户,退还时从采购中心账户转账到投标单位账户。
 
  四是严格要求投标代表身份。要求投标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工作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等原件,预防借用资质以他人名义投标。投标代表只能代表所在投标单位办理投标事宜。
 
  五是严格审查资质证件和投标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提供资质证件原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对投标文件雷同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相互混装等进行严格审查。
 
  六是隔离现场报价投标人。设单独候谈室,各投标代表相互隔离,不允许见面。
 
  七是安装电子监控。各会议室、候谈室、走廊等投标人出入地方均安装电子监控,监控视频终端进入会议室、领导办公室,实时监控投标现场情况,发现串标情况及时制止并处理。
 
  八是严肃处理围标串标行为。招标采购过程中,对发生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人,取消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没收投标保证金,由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敖汉旗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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