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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集采且看江苏四大“法宝”

作者:万玉涛 发布于:2018-01-24 10:04:1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在全国省级集中采购机构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的采购规模再次稳居全国第一。在两年一次的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在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宣传媒体《政府采购信息报》联合政府采购信息网举办的《政府采购法》实施15周年、政府采购信息报/网创办15周年“双庆典”暨13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上,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的集采工作都赢得了业界同行的赞许。而据了解,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这支队伍的人员编制比全国很多省级集中采购机构都要少很多。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何以能在人员较少的情况下做出优异的成绩?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被评为“政府采购15年全国十佳招标文件范本”.JPG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被评为“政府采购15年全国十佳采购文件范本”,图为颁奖现场。
 
  现场管控注重实效
 
  据了解,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借助信息化手段,尽量减少采购当事人工作量,投标文件制作由原来的一正六副改为一正一副并提供电子版。为了避免忙中出错,同时也为了减轻相关当事人的负担,2017年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将原来的“投标供应商现场等评标结果”改为了“法定媒体公告结果”;将“评审专家评不出结果不休息”改为“预计一天评审不完就安排两天评审”。通过人性化的举措减轻当事人负担、推进采购质量提升。
 
  针对服务类项目投标人数量多、开标时间长、现场管理难的问题,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对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凡超过五十家供应商报名的项目,在开标前由分管主任召开预备会议,细化岗位职责、优化签到流程、快速校核保证金、开标唱标记录一气呵成,全年没有发生一起因现场管控引起的质疑投诉。
 
  内控建设问题导向
 
  根据整合融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的新形势,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进一步修改、完善中心各项内控制度,通过修改委托单、授权书、采购工作记录表等,进一步明确中心与采购人各自职责;针对采购活动中发现的新问题、新风险,按季制定内控风险提示;不断优化采购方案、评分办法,防止恶性竞争,减少评委自由裁量权,力推阳光采购。财政部令第87号颁布后,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及时修订招标文件、采购工作底稿、采购公告等各类采购文件模板以及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确保与新规定新要求相吻合。
 
  据了解,为了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还制定了五方面12条项具体措施,加强内部组织管理,有效缩短了政府采购的周期;该中心还通过编印《采购中心内部业务工作手册》,明确工作流程、行为规范、岗位责任,规范各类采购文件模板,为开展采购活动提供完整的制度保障。为了规范保证金的管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出台《加强保证金管理若干规定》,严格实行保证金专户管理、全程电子化收退。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范本》被评为“政府采购15年全国15佳招标文件范本”.JPG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范本》被评为“政府采购15年全国15佳招标文件范本”,图为颁奖现场。
 
  业务培训学以致用
 
  记者从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了解到,该中心每月都会召开内部业务讨论会,研究采购活动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将业务学习与工作相结合,整理讨论“经典案例”,举一反三,以推进集中采购更好更快开展。
 
  87号令颁布后,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率先组织全省集中采购机构近300人集中培训,对新规定新要求进行逐条讲解。其后,还对87号令实施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分析,确保相关规定执行到位。
 
  在日常采购活动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积极向采购当事人宣传规程、解答疑惑,促进采购人主动履行主体责任、供应商正确行使权利义务。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唐文被评为”政府采购15年全国15佳业务模范“.JPG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唐文被评为”政府采购15年全国15佳业务模范“,图为颁奖现场。

廉政建设常抓不懈
 
  “作为省级服务窗口单位,我们深知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薛子成介绍,为了做好廉政建设工作,该中心制定了《政府采购业务廉政风险与防控措施》,梳理了政府采购十大风险点,并详细列出控制标准,细化控制措施,明确部门与岗位责任。此外,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还通过“两学一做”教育、支部书记上党课、参观烈士纪念馆等活动,加强从业人员廉政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廉政意识,远离腐败,警钟长鸣,努力提高政府采购的公信力。
 
  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坚持依法、慎重处理每一份质疑,确保处理程序严谨、规范,回复内容合法、准确。该中心2017年共受理回复了48份书面质疑,未形成一起有效投诉。对一些采购项目的反复投诉、恶意举报,该中心快速反应、及时汇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对唯一一起因采购需求引发的行政诉讼,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全程参与应诉工作,最终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维持原采购结果。通过苦练内功、严于律己、依法采购,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经受住了严格的考验。在江苏省财政厅对代理机构年度考核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再次被评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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