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深化政府采购改革 全面提升政府采购质效
作者:货物采购部 张婷婷 发布于:2018-01-18 09:15:26 来源: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为全面响应党中央“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新形势下政府采购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近年以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深入研究,积极探索,以梳理流程为抓手,完善制度为方向,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全面提升政府采购质量与效益。
一是推进标准化建设,促进政府采购规范发展。为进一步规范采购单位的采购需求申报,完善采购文件的标准化内容,中心根据货物类项目采购业务实施的需要,重新修订了《通用类采购文件模板》、《医疗设备类采购文件模板》、《警用类采购文件模板》、《家具类采购文件模板》和《被服窗帘纺织品类采购文件模板》5类采购文件模板,使得模板内容更详尽,减少了采购需求的倾向性和排他性。其中,《警用类采购文件模板》、《家具类采购文件模板》已申报全国政府采购精品采购文件。
二是优化业务流程,促进政府采购精细化管理。一是为提升采购文件质量,降低采购项目的质疑率和废标率,中心对采购全流程进行梳理,实行分层(如需求审核-采购文件编制-开评标-质疑处理)和细化,并对经办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责任进行具体化和明确化。二是制订《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务操作规程》,规范操作程序,优化采购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及效益,促进公平交易,推进廉政建设。三是制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编制和审核管理办法》,实现采购需求审核和文件编制的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风险可控、职责清晰,强化部门业务人员履职尽责的意识,提高了采购文件编制的效率和质量。四是为提高项目实施效率,探索集中评审方式(即一人评审多个项目),引入评审组长制度,强化专家责任,减轻评审负担,将每天可同时开评标的项目数从以往的4个/天增加至现在的6个/天,在坚持保证规范化评审管理的基础上,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心多年以来人手不足问题。
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促进阳光政府形象塑造。为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加强政府采购廉政建设,促进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根据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要求,除了对项目需求,采购文件以及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外,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明细和打分明细也一并进行公示,对供应商质疑的内容和答复进行公示,真正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公开,塑造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和透明形象。
中心不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强化对采购人、供应商的责任落实,为今后深圳政府采购制度的健康、有序和高效发展扎牢专业和管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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