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蹇志惠:六方面推进新时代海关政采工作

作者:万玉涛整理 发布于:2018-01-19 08:06:3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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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副主任蹇志惠   摄影/张静
 
  1月7日,在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宣传媒体《政府采购信息报》联合政府采购信息网举办的“15周年双庆典暨13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上,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副主任蹇志惠做了精彩的新年演讲。蹇志惠在新年演讲中介绍了海关政府采购工作的新形势、分享了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将如何全力做好新时代海关政府采购工作的思路。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根据蹇志惠新年演讲的录音,整理了下列内容与业界同行分享--
 
  党的十九大是一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旗帜、团结奋进的大会,习总书记的报告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回顾和总结了过去5年的工作和历史性变革,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等重大政治论断,深刻阐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当前如何把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海关政府采购实际工作中,成为海关政府采购工作者亟须研究和回答的现实课题,下面我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几点想法。
 
  一、不忘初心,在过往征程中汲取经验和智慧。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成立于1998年11月,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正厅局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为中央国家机关系统成立的首家部门集中采购机构。15年来,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认真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不断加强自身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了相配套的部门规章,先后印发了《海关总署采购管理办法》、《海关总署政府采购实施细则》等三大类33项政采规章、工作规则及编制指引,推动海关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同时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把加快预算执行与保障资金安全并举,保持合理价格与确保产品质量并重,全面从严治党与加强队伍建设并进,有效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得到了总署党组的肯定和认可,整体工作呈现稳步发展良好态势,可以说海关总署政府采购工作走出了一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改革之路。
 
  二、认真分析,深刻认识海关政府采购工作新形势。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重大政治判断,一系列发展的新理念、改革的新任务、法制的新精神,赋予了政采工作新的责任和使命,日前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做好明年经济工作,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政采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特有的产物,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阶段,兼具需求侧和供给侧改革双引擎,如何围绕实际,推进海关政采行稳致远、良好发展是目前亟须回答的课题。
 
  近期海关总署党组中心专题学习,提出了海关系统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服务一带一路、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等国家战略,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推进海关各项改革、打赢三大攻坚战等涉及海关发展大局的工作要求,这一系列改革的新思路、新目标、新常态,对海关政采的发展方向及今后一个时期如何充分发挥物资装备保障作用等方面带来了新的挑战,也带来了新的发展思路。鉴于此,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当前迫切需要强化大局意识,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要求,聚焦聚力、主动作为,准确把握海关政采定位,依法依规从优化机制、简化程序、狠抓监管、促进公开等方面入手,强化预算部门政采主体责任,完善海关政采制度和执行机制,加快诚信和体制、质量体系建设,加强政采信息化规划研究,优化内部流程及职责,推动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型转变,促进海关政采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牢记使命,全力做好新时代海关政府采购工作。
 
  (一)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服务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等海关发展大局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根据海关一线业务实际,对海关政府采购领域落实总署党组决策部署,对相关工作进行研究落实,推动海关政府采购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二)继续推进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建设,牢固树立制度建设是政府采购工作的核心和基础的理念,在去年已开展规章制度修订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有关要求,继续查缺补漏,继续修订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实现以上位法规定的有效无缝对接,探索开展中心现有制度下,各项业务工作规范、指引的细化补充,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三)加大推进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认真对接财政部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有关内容要求,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为核心,坚持政府采购供应商、评审专家自律与后续监管,弘扬诚信与失信惩戒相结合,努力形成尺度统一、行为联动,步调一致的惩戒工作机制和“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的良好氛围,不断优化政府采购秩序和环境。
 
  (四)加快政府采购质量产品体系建设,坚持放管结合,认真吸取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的经验教训,围绕对海关监管缉私方面国家有关安全有重大影响的产品,探索推进重要产品质量生产过程的追溯机制,适时开展第三方认证机构,协作配合开展监测,强化供应商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发挥采购部门、监管、检查指导作用,将质量管理融入采购各个环节流程之中,切实杜绝低价低质竞争、以次充好等质量违法行为,为海关一线提供实用、耐用、好用的装备设备。
 
  (五)继续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要求,促进政府采购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立足现有平台实际,抓紧抓好海关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标平台等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探索在以完成下单环节无纸操作的基础上,推行采购全流程无纸化,同时加大相关采购信息化平台之间的联系互通,数据共享,解决个别存在的信息孤岛、条块分割等问题,定位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和服务。
 
  (六)继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创新海关政府采购工作管理方式,从具体事务向完善制度、落实政策转变,建立防止说情打招呼等方式干扰政府采购业务体制,加大与预算部门的协调配合沟通力度,强化预算部门的政府采购主体责任,探索建立不同部门间及岗位间制衡机制,优化完善内部流程及职责,强化利益冲突管理,切实抓好质疑、投诉处理、做好专业化机制建设,统筹考虑采购规模、采购项目特点和市场发展现状等因素,依法依规确定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落实好逐步从强调公开招标向强调竞争性转变方向的工作要求,认真协助支持财政部做好GPA谈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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