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 “五强化”维护现场交易秩序
作者:李秀木 发布于:2017-11-20 12:51:58 来源: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早在2015年就印发了《乐山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过两年的不断实践总结、完善提升,现场管理工作得到全方位加强,有效规范了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保障了公平竞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收到良好成效。
一是,强化现场宣传。一是以市公管委名义及时将《办法》印发部门区县贯彻执行;二是凡工作日均定时将《办法》在交易等候区LED屏滚动播放;三是将对代理机构、业主、监督人员现场纪律要求制作成了不同版本的视频。在开标前,利用签到时间,通过播放视频向交易各方主体宣讲;四是将对专家现场纪律要求制作成硬卡放于评标室桌面供专家学习了解。
二是,强化现场服务。从受理、开标到评标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均有固定人员现场服务。凡重大项目,中心实行“挂图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并指派专人为交易各方提供精细化服务和管理,共同维护交易现场秩序,及时应对和处置突发情况。
三是,强化现场记录。制作完善了《交易项目现场记录表》,将项目业主、代理机构、监督部门履职尽责情况逐一登记,将开标、标书移送、专家抽取、评标、标书存放等活动全程记录在案。同时,充分利用科技手段,通过音视频监控系统实施同步全方位监控,实现了人和事的全程监控记录“双保险”。
四是,强化现场通报。对代理机构、业主及现场监督人员的尽职履责情况定期通报,既对迟到早退等现象说不,也对各类不良行为说不;既对代理机构说不,也对业主、监督部门说不。截止目前,共通报了17家代理机构、2家业主单位和6家监督部门,有效维护了现场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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