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国务院下放127项行政审批事项,是否关联你所在的行业?

作者:刘婷 发布于:2017-11-17 09:12:5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众所周知,国务院已通过多批审议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27项,其中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烟草收购点设立审批”、“企业投资风电站核准”等事项。127的背后,表明了国务院持续向市场和社会放权的态度,也更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国务院明确表示,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继续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使简政放权成为持续的改革行动;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为提高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含金量”,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从部门“端菜”向群众“点菜”转变,通过多种渠道梳理出意见比较集中的事项,作为“点菜单”,送请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改革意见,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实效性。
  点击全文,了解目前国务院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有哪些,涉及采购领域哪些部分?是否有涉及到您目前所在的领域?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为您全面梳理。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核部门

发文字号

处理决定

1. 

企业投资在非主要河流上建设的水电站项目核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
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

下放至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2. 

企业投资分布式燃气发电项目核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
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

下放至省级投资主管部门

3. 

企业投资燃煤背压热电项目核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
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

下放至省级投资主管部门

4. 

企业投资风电站核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
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

下放至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5. 

企业投资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电网工程项目,列入国家规划的非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电压等级的交流电网工程项目核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
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

下放至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6. 

企业投资钾矿肥、磷矿肥项目核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
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

下放至省级投资主管部门

7. 

企业投资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年生产能力低于120万吨的煤矿开发项目核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
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

下放至省级投资主管部门

8. 

企业投资非跨境、跨省(区、市)的油气输送管网项目核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
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

下放至省级投资主管部门

9. 

企业投资除稀土矿山开发项目和已探明工业储量5000万吨及以上规模的铁矿开发项目外的其他矿山开发项目(不含煤矿、铀矿)核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
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

下放至省级投资主管部门

10. 

企业投资稀土深加工项目核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
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

下放至省级投资主管部门

11. 

企业投资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核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
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

下放至省级投资主管部门

12. 

企业投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核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
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

下放至省级投资主管部门

13. 

实验动物出口审批

科技部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下放至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

 

14. 

实验动物工作单位从国外进口实验动物原种登记单位指定

科技部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下放至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

 

15.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197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

16.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0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

17. 

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下放至省级通信管理局

18. 

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铬化合物生产建设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5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

19. 

军工产品储存库一级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

公安部、国家国防科工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20. 

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内地或大陆代表机构设立许可

司法部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2年第70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21. 

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内地或大陆代表机构派驻代表执业许可

司法部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2年第70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22. 

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

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3. 

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4.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

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5. 

财政部负责的会计从业资格认定

财政部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05年第26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6. 

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

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27. 

加工利用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废电机等企业认定

环境保护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
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
政许可的决定》(国务
院令第412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28. 

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环境保护部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29. 

医疗使用的Ⅰ类放射源单位、制备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PET)用放射性药物(自用)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

环境保护部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30. 

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住房城乡建设部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
例》(国务院令第397
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1. 

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核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

《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令第474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2. 

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

 

交通运输部

《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交通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2001年第9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33. 

国家重点水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交通运输部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2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34. 

引航员任职资格审批

 

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0号)

下放至直属海事系统分支机构

35. 

从事海员外派业务审批

 

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3号)

下放至直属海事管理机构

36. 

经营港口理货业务许可

 

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3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37. 

国家重点公路工程施工许可

交通运输部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1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38.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

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海事管理机构

39. 

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保证证书核发

交通运输部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1号)

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海事管理机构

40. 

水运工程监理甲级企业资质认定

交通运输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41. 

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企业资质认定

交通运输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42. 

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水路运输审批

交通运输部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43. 

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资格认可

 

交通运输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子项“装卸管理人员资格认可”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子项“申报人员资格认可”和“集装箱现场检查员资格认可”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海事管理机构

44. 

省际普通货物水路运输许可

交通运输部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45. 

采集农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农业部

《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农业部令2002年第21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草原、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46. 

重大动物疫病病料采集审批

农业部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4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47. 

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审批

农业部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9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

48. 

进入渔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审批

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49. 

执业兽医资格认定

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50. 

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七十公顷以上草原审批

农业部

《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58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51. 

海洋大型拖网、围网作业的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不含涉外渔业)

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52.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农业部

《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5年第49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53. 

向国外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审批

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13号公布,第635号修订)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54. 

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

 

农业部

《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55. 

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农业部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2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56. 

食用菌菌种检验员资格认定

农业部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2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57. 

草种进出口审批

农业部

《草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56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58. 

草种检验员资格认定

农业部

《草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56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59. 

外国文艺表演团体、个人来华在非歌舞娱乐场所进行营业性演出审批

文化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528
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60. 

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

 

文化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61. 

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文化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62. 

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文化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63. 

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文化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64. 

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文化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65.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设置独资医院审批

国家卫生计生委

《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大陆设立独资医院管理暂行办法》(卫医政发〔2010〕110号)

下放至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66. 

外国医疗团体来华短期行医审批

国家卫生计生委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4号)

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67. 

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

国家卫生计生委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划及拟批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医疗机构和医师开展审定工作的通知》(卫办医发〔2007〕38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

68. 

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机构、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评价(甲级)机构认定

国家卫生计生委

《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

69. 

减征、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审批

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国务院令第392号)

下放至直属海关

 

70. 

减免进口货物滞报金审批

海关总署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下放至直属海关

71. 

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延期缴纳审批

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国务院令第392号)

下放至直属海关(后取消)

72. 

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

税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7号)

下放至省级及以下税务机关

73. 

境外注册的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审批

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2号)

下放至省级及以下税务机关

74.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

工商总局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
构登记管理条例》(国
务院令第584号)

下放至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75.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

工商总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
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
政许可的决定》(国务
院令第412号)

下放至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76. 

制造、销售和进口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审批

质检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

77. 

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质检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质监部门

78. 

设备监理单位甲级资格证书核发

质检总局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质监部门

79. 

特种设备改造单位许可

质检总局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第549号修订)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80.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类人员资格认定

质检总局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第549号修订)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81.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类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质检总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82. 

音像复制单位设立审批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5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83. 

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审批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84. 

音像复制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5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85. 

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86. 

电影制片单位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87.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体育总局

《全民健身条例》(国
务院令第560号)

下放至省级以下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88.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

安全监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

89.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

逐步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90. 

经营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审批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91.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口准许证核发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反兴奋剂条例》(国务院令第398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92. 

药品委托生产行政许可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93. 

生产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审批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94.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定点生产审批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95. 

林木种子检验员考核评定

国家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96. 

营造林工程监理员职业资格审核

国家林业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18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97. 

重点国有林区木材运输证核发

 

国家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98. 

在重点国有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审批

 

国家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99. 

进入林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从事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

国家林业局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85年6月21日国务院批准,1985年7月6日林业部发布)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100. 

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资助中第三方检索机构认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47号)

下放至省级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专利管理部门

101. 

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

 

国家旅游局,商务部

《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102. 

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

 

国家旅游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下放至边境游地区省级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103. 

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宗教活动临时地点审批

 

国家宗教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

104.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审批

中国气象局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23号)

下放至省级气象主管机构

105. 

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

 

国家能源局

《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

与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审批及供电营业许可证核发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下放至区域能源监管机构

106. 

国家重点建设水电站项目和国家核准(审批)水电站项目竣工验收

国家能源局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 

107. 

设立烟叶收购站(点)审批

 

国家烟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23号) 

下放至设区的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108. 

外国人进入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审批

国家海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109. 

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审批

 

中国民航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下放至民航地区管理局

110. 

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执照认可

中国民航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下放至民航地区管理局

111. 

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合格认定

中国民航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下放至民航地区管理局

112. 

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合格证核发

中国民航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下放至民航地区管理局

113.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验收许可

中国民航局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3号) 

下放至民航地区管理局

114. 

民用航空器改装设计批准(MDA)

中国民航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1987年5月4日国务院发布) 

下放至民航地区管理局

115. 

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人批准(PMA)

中国民航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下放至民航地区管理局

116. 

民用航空器零部件适航批准

中国民航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下放至民航地区管理局

117. 

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许可(PC)

中国民航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1987年5月4日国务院发布)

下放至民航地区管理局

118. 

民航计量检定员资格认可

 

中国民航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下放至民航地区管理局(后取消)

119. 

航空营运人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

中国民航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下放至民航地区管理局

120. 

民用航空器特许飞行资格认可

中国民航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下放至民航地区管理局

121. 

航空安全员资格认定

 

中国民航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下放至民航地区管理局

122. 

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和改制审核

中国民航局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下放至民航地区管理局

123. 

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审批 

国家邮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下放至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和市(地)邮政管理局 

124. 

邮政企业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审批

国家邮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下放至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和市(地)邮政管理局 

125. 

考古发掘单位保留少量出土文物留作科研标本许可

 

国家文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126. 

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

 

国家文物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127. 

外国公民、组织和国际组织参观未开放的文物点和考古发掘现场审批

国家文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涉外工作管理办法》(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批准,1991年2月22日国家文物局令第1号发布)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