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十三五”规划的八大看点  

作者:崔卫卫 发布于:2015-07-24 15:42:5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十二五”将画上圆满句号。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记者从采购中心了解到,目前,该中心结合自身发展需要制定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已经第十二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明年将会正式开始落实。 那么,在接下来的五年,采购中心将如何发力呢?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梳理了八个方面看点,与读者分享。
 
  看点一:厘清采购中心面临的三大形势
 
  一是上海社会和经济发展形势。中国经济建设全面进入“新常态”,上海处于向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目标的冲刺阶段,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等新要求。
 
  二是政府采购改革与发展形势。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的转变,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制度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服务、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的政策功能和制度引领作用,监管部门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管和考核不断强化,我国加入GPA的谈判不断深入等新要求。
 
  三是自身建设形势。依法加强采购中心职能基础建设,深化推进采购中心各项配套改革和创新发展,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窗口形象建设,全面加强采购中心信息化配套建设,全面巩固“十二五”期间工作成效等方面任务。
 
  看点二:明确采购中心三大建设目标
 
  一是按照《政府采购法》、《条例》的要求,建设全国一流的集中采购机构。
 
  二是按照建设“法治、服务、廉洁”型政府的要求,建设市本级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窗口和信息化共享平台。
 
  三是按照“职业化、专业化、知识化”的要求,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优”的职业团队。
 
  看点三:依法加强采购中心的职能基础建设
 
  一是根据《条例》明确集中采购机构的法律定位以及“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建设符合法定要求和与职责相符的集中采购机构。
 
  二是依据法律法规对集中采购机构职责规定,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与集中采购机构工作职责及电子化全流程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对外工作机制。
 
  三是按照建设“法治、服务、廉洁”型政府的要求,树立与上海国际大都市地位及市级集中采购机构功能要求相匹配的公共服务窗口新形象。
 
  与此同时,还要建设符合新时期政府采购事业发展相匹配的人才队伍,围绕“三化”团队建设目标,通过轮岗交流、实践培养、课题研究、案例分析、培训学习等培养人才,注重人才基地建设。
 
  看点四: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制度体系
 
  建设符合本市政府采购保障需求和综合管理要求相配套的信息化平台:根据国家和本市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与上海市市级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相配套的集中采购信息业务平台和与集中采购机构职责相一致的集中采购业务基础数据库。依据主管局对政务公务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按照“互联、互动、互补”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配套建设。运用“互联网+政府集中采购”的新模式,积极探索创建与集中采购服务功能相适应的信息化共享机制。
 
  建设和完善符合科学化管理的制度体系:一方面完善内部规章、制度、程序及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ISO贯标认证对采购中心管理规范制度体系科学化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完善和优化集中采购组织实施流程和集采机构内控机制,实现集中采购流程再造(推进采购业务由分类管理与分段管理相结合模式向分段管理模式转变),从体制机制上确保集中采购业务管控规范运行、防控廉政风险。
 
  看点五:政采管理从程序合规型向结果导向型转变
 
  聚焦源头管理、过程控制、信息公开、物有所值、结果导向,建设和推进采购业务从注重程序合规型向结果导向型的管理转变:
 
  一是聚焦源头管理。依法加强采购需求研究和审核,逐步建立集中采购目录内通用货物和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标准体系,需求标准覆盖率达40%以上。
 
  二是聚焦过程控制。巩固集中采购业务规范化、功能化、电子化、公开化建设成效。进一步强化集中采购的流程规范、文本规范和行为规范,确保年平均有效投诉率(年平均有效投诉项目数/年平均采购项目总数)低于3‰;集中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的比例达到95%以上。
 
  三是聚焦信息公开。在推进“六公开”(机构职责公开、业务流程公开、采购信息公开、采购结果公开、业务纪律公开、服务规范公开)的基础上,依法探索集中采购全过程公开,进一步提高集中采购的透明度。
 
  四是聚焦物有所值。在忠实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方面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改革创新领域发挥示范引领和专业化服务作用,在确保集中采购业务合法合规合理的前提下,提升采购的效率效果和效益。
 
  五是聚焦结果导向。围绕质量、价格、效率等核心要素,探索建立集中采购项目结果评价制度,持续提升年度集中采购业务的执行率、规范率和满意率。
 
  看点六:建设专业化的对外窗口
 
  建设专业化的对外公共服务窗口。落实“新场所、新功能、新形象、新作为”建设要求,进一步优化拓展政府采购专业服务功能,服务好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预算单位和政府采购供应商,建设服务型集中采购机构。
 
  树立集采机构优质服务新形象。进一步巩固“十二五”期间采购中心取得的各项集体荣誉和专业品牌建设成效,完善“金丁工作室”工作机制和发挥市劳模示范引领作用,将各科室业务建设、团队作风建设与综合服务窗口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树立整体对外服务理念,优化团队职业形象,打造专业服务品牌。
 
  此外,进一步巩固“十二五”期间建立形成的六大工作机制成效,加大业务工作宣传力度,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考核审计和社会各界监督,促进政府采购良性发展。
 
  看点七:发挥宣传交流作用
 
  发挥政策宣传、案例研发、制度实践和专业交流的阵地作用:
 
  一是加大对政府采购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采购中心新业务用房的阵地作用,通过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新业务办公场所展示厅和服务大厅建设,充分利用采购中心业务公示大屏、业务外网和公共服务自助电脑等设施设备,及时准确宣传政府采购各项法规和政策。
 
  二是加强对政府采购制度和新型采购项目研发。充分发挥采购中心依据制度执行和一线操作实践作用,加强新制度、新项目研发论证和案例分析工作,主动为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提供政府采购案例分析和相关采购数据决策依据。
 
  三是发挥集中采购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根据按照新时期政府采购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全国和本市同行交流协作,主动参与专家咨询、法律事务、理论研究、专题调研和配套做好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预算单位、供应商、区县集采机构综合做好配套服务及相关专业培训工作。
 
  看点八:四种措施保障抓好规划执行
 
  一是细化规划目标,落实年度建设重点。根据“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制定的主要建设目标和工作任务,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细化规划目标任务落实、明确工作时间节点和年度具体工作成效指标,作为年度建设的工作重点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落实。
 
  二是开展调查研究,提供规划执行依据。针对年度“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执行落实的具体安排,制定配套调查研究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规划执行提供相关政策、理论和案例依据,并将调查研究成果转化到具体规划执行中,进一步提高规划执行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针对性。
 
  三是明确目标分工,落实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执行的组织领导工作,建立规划执行项目负责制,明确年度规划执行任务分工和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做到有计划、有分工、有责任,确保年度规划执行工作目标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四是进行阶段评估,及时调整规划需求。加强对“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执行评估管理,定期对规划执行阶段性的工作进行分析和效果评估,并依据上级部门的阶段性工作要求和相关政策性变化,及时调整和充实完善规划发展(纲要)的具体内容和指标体系,使发展规划(纲要)符合形势发展和新的政策法规要求。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