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六:从内部探讨到外部借力的改进机制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十二五”八大亮点(六)
政府采购操作部门与监管部门一起召开业务联席会,这是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对外六大工作机制(工作汇报会、业务联席会、业务员联络会、业务工作座谈会、法律顾问管理、市区集采机构业务联系会)之一。
据记者了解,今年,上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处”)与采购中心已经两次召开管采业务联席会,采购处、采购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均参加。会议内容主要是采购处介绍近期监管部门的工作安排及要求,采购中心介绍近期项目执行情况,并就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在第一次会议中采购中心就2015年度做好大连路“515”新业务办公用房搬迁、巩固集采业务“四化”建设,落实三个配套(管理平台运行配套、落实集采目录配套、电子集市配套),确保年度集采“三率”(执行率、规范率、满意率)、做好“十二五”规划收官和编制“十三五”规划等三项重点工作进行了汇报。
采购中心副主任徐舟告诉记者,召开联席会旨在深入推进市级集中采购工作。
此外,采购中心经常性地邀请监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与中心工作人员开展政策研究、理论探讨与业务实践交流。不仅如此,采购中心还多次邀请业内知名专家、学者为工作人员培训,并与监管部门合力开展政策采购业务培训,召开采购预算单位联席会等。
为了落实对外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履职能力,采购中心每年还会召开工作汇报会。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市纪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机管局及四大办公厅的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采购中心党政领导班子和各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会上,采购中心主任向与会代表简要汇报采购中心当年主要工作情况和下一年的主要工作设想。听取汇报后,与会负责人会对采购中心下一步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巡视员、采购中心主任孙昭伦介绍,通过对外交流和会议的形式,巩固和完善了采购中心对外工作机制,真正形成了“和谐采购、称心采购、职业采购”氛围和管采工作合力,同时也为营造和谐采购、防范采购风险打下了外部工作合力基础。
采购中心领导班子表示,在“十二五”收官的最后半年,采购中心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采购中心对外工作机制。认真总结近年来中心对外工作机制工作成效,广泛听取协作方工作建议,针对工作机制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整改,加强建设,进一步增强对外工作机制的规划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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