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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仙游县坚持阳光采购 节约资金2400多万

作者: 发布于:2017-11-07 08:52:46 来源:福建日报
   莆田仙游县政府采购工作坚持阳光规范操作,今年1—10月,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采购预算金额14089.93万元,中标11620.59万元,节约2469.34万元,让财政资金真正花出了效益。
 
  该县财政局先后下发《仙游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关于认真做好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的通知》等,明确要求不得进行无预算或超预算采购。所有采购单位在采购项目申报前须充分进行近期同类产品主流网商销售价、政府采购价等市场行情调查,合理确定所需采购项目的预算价,并作为最高限价。
 
  仙游县还探索推行公开招标备案制,对于采购方式选择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计划无需再经审核,只需在仙游县政府采购电子化监管平台上向财政部门备案有关材料即可。同时,该县强化采购单位和预算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要求鲤南等18个乡镇及教育、政府办等县直各预算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对照采购目录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纳入年度采购预算,在采购项目申报前进行研究,合理确定采购需求、预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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