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二:从传统管理到科学管理的完美蜕变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十二五”八大亮点(二)
“十二五”期间,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形成了四大类104个管理制度,完成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实现了“制度管人、制度管事、制度管业务”这一科学管理目标。
“十二五”期间,采购中心在梳理已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实现采购活动不同环节之间权责明确、岗位分离”的要求,探索建立了三级管理三级审核、采购项目分类、分层、分段管理等新模式后,创新了计划均衡化管理、电子化全流程管理、对外业务顾问管理、对内业务受理规范操作、项目监督联动管理工作新机制;建立完善采购业务月度分析会议、综合业务科、项目监管科业务沟通会议、采购业务专题会议等制度。该中心在加强内部各项制度建设的同时,不断完善操作规范、完善各类文件范本,逐渐建立起职责明确、运作规范的政府采购执行机制。
“以前采购中心是以分类管理为基础的集中采购模式,部门设置也是依照工程、货物、服务而定。经过不断的实践和摸索,我们发现这与《政府采购法》要求的职权分离、相互内控管理不相符。但由于业务部门人员缺少等因素,采购中心没有完全进行分段管理,而是结合中心实际,采取了以分类管理为基础、分段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来管理中心项目采购的实施。”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巡视员、采购中心主任孙昭伦说。
据采购中心综合管理科科长王惠雯介绍,原来采购中心由综合业务科负责前段的采购受理和计划管理、各采购科室负责终端的采购操作。2014年,采购中心成立了项目监管科,主要负责后端的项目采购质量检查与采购绩效评估。从而在内部管理体制上实现了政府采购受理、采购、评估相分离;在管理程序上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三段式控制;在采购执行上严格落实采购科室负责人、综合业务科负责人和业务分管主任三级管理三级审核制度。
记者从采购中心了解到,在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的管理框架下,该中心在“十二五”期间采购规模再创新高五年总体采购金额为266万元;有效质疑和投诉也大为减少;采购人的满意度也大幅提升,某采购人代表是这样评价采购中心的:“实践证明,贵中心是一个团结和谐、注重效率的集体”。
对此,采购中心领导班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是“十二五”规划执行的最后一年,采购中心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建设还需要梳理和完善,规章制度的执行力需要进一步加强。同时,还要在梳理各项管理制度基础上,按照“精简、优化、完善、创新”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各项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和创建工作。为了让制度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将加强各项管理制度的学习培训、执行考核、效果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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