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圆满完成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自查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7-11-02 17:11:18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按照财政部要求,广西财政厅高度重视,成立专门检查小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对我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透明度情况全面开展自查,基本掌握和了解了现状和存在问题,并对进一步做好我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提出具体措施。2017年10月25日,财政厅圆满完成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自查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上报财政部。
一、领导重视,落实到位。财政厅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认识到只有将政府采购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使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政府采购制度的发展变化、投标参与机会、采购要求以及采购活动的进展情况,才能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减少因信息不透明而产生一系列问题。研究制定了本地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明确本地区政府采购信息工作要求和工作机制;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市县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工作要求;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将信息公开情况作为对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和对采购人、社会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内容。
二、平台支撑,信息共享。明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统筹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开展联调联试,做好建立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信息推送工作。定期开展对广西政府采购网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做好网站信息管理和安全防控工作,及时掌握和化解广西政府采购网运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三、转变理念,创新而为。广西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中,勇于创新,积极探索,转变监管理念,实行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预公示制度;改革协议供货,推行网上商城采购;并对办公常用品目推行批量集中采购。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加强社会各界对信息监督,规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实施采购行为,转变过去财政部门独家监督到全社会共同监督,有效实现政府采购的阳光采购。
四、明确责任,信息公开。明确采购项目信息公开主体。采购项目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公开,信息公开要素齐全、内容完整,符合时间要求。明确财政部门负责政策制度、监督检查及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
本次检查中我们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了措施并进行整改。下一步,广西从三个方面加强政府采购透明度:一是强化联动,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系统内上下联动,确保信息畅通、共享,明确各自职责,各方采购当事人通力合作。二是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建立与信息公开管理相适应,可操作、有成效的和监管体系,实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标准化,建立统一的、规范的信息公开制度。三是完善系统,增强信息安全。着力完善广西政府采购网系统建设,加强与中采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工作联系和对接,有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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