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财政局积极开展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自查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7-10-31 17:01:02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枣阳市财政局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扎实做好相关工作,积极开展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自查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枣阳市公共资源平台整合实施方案》(枣政办发〔2016〕40号)的通知要求,鼓励电子交易系统市场化竞争,做好市场主体依法建设运营的电子交易系统与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对接。除在法定的《湖北政府采购网》公布政府采购项目外,为扩大知情面,达到最大信息公开化,还在《枣阳财政编制与政务公开网》《枣阳市人民政府网》《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招标采购信息,并依法公开资格审查结果、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强化了政府采购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和大数据分析,做到信息公开最大化。
二是严格校对公告信息。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非招标采购信息公告的,在发布前三个工作日内将公开招标公告、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非招标采购内容信息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公告资格内容信息无歧视性或排他性条款后即时发布到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确保公告信息公开、公正、完整、准确无误。
三是严格落实采购制度。按照上级财政部门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管理的规定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出台及要求,理清预算单位、财政部门的各自责任:预算单位按照年初预算和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依法确定采购形式、采购方式并组织实施;财政部门不再审核,而是重在事中、事后监管。
四是积极推进采购信息公开。每年在下发《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时,都明确各地、各部门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主体,应将本单位的政府采购信息在指定媒体上全面公开,公开的采购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并对公开政府采购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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