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采购中心最新公告,快来看看内容都是什么?
近日,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从内蒙古
政府采购中心(全称)网站了解到,今年5月底至10月19号,内蒙古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发布了33条失信处罚公告。记者统计后发现,这33条公告处罚事项大多为“投标截止时间未来投标,提前也没有书面说明理由”。内蒙古政府采购中心对于这种违规情况的处罚是“关闭报名通道,在诚信记录中按警告做出处理”,并要求其“在3日内提交书面说明材料报中心”。除此之外,一家公司因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被采购中心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并抄送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自治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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