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从四个方面简化优化政府采购程序
作者:张镘雯 发布于:2017-10-25 09:04:12 来源:中国江西网九江
九江市从四个方面简化优化政府采购程序。
一是放开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审批程序
对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目前江西省为8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情形及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要求自行选择,报主管部门审批,财政部门不再审批;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情形或者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采购方式的,由采购人合理选择采购方式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自2016年11月1日起,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已完成全面更新,在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中,将采购计划、限额标准以下采购方式选择、限额标准以下采购方式变更等交由采购人按法规要求自主选择,报主管部门审批即可实施采购。
二是严格执行江西省及九江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政策
凡列入协议供货目录的设备,按相关规定无须再实施政府采购招标程序,可直接向协议供货商采购。九江市已于2016年将江西省2017年-2018年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晶硅光伏组件、传统动力及新能源汽车、LED照明设备协议供货文件及市直单位第四期政府采购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器、电梯、家俱协议供货有关事项通知发至全市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行。
三是逐步取消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2017年初向市直单位下发《关于调整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程序的通知》(九财购[2017]1号),自2017年1月1日起,政府采购项目资金不再实行专户管理结算,市直各单位无需将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汇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现有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实行“只出不进”,专户结余资金用完为止,清帐后取消。采购单位直接在国库集中支付平台上提交采购资金支付申请,同时在国库集中支付平台增设“政府采购资金支付审核”岗位,实行网上审核支付采购资金。
四是一次性批复下达年初政府采购预算,优化政府采购部门预算批复下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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