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不能“先上车后补票”
作者:龙维军 发布于:2017-10-24 10:27:44 来源:恩施日报
来凤县审计局在今年年初对县直25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过程中,发现部分单位存在事后补办政府采购手续(即“先上车后补票”) 的现象。这一现象违背了“三公经费”支出原则,与“阳光采购”目标背道而驰,而且也可能掩盖了一些“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不可等闲视之。
针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先上车后补票”现象,需要审计部门配合纪检监察等部门多方面加强监督检查的覆盖面和查处力度。
继续抓好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和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在知法的基础上严格执行法律。
堵塞管理漏洞。加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教育、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增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采购的观念,建立系统的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事前预算约束、事中动态监控和事后监督处罚的监督体系,着力协调和解决政府采购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
严格查处,对违法违规者零容忍,打消其通过“补票”过关的侥幸心理。加大对采购当事人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对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不良行为适时公告,搞好“黑名单”制度建设,推进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此外,还要通过多种监督方式,加强对基层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履职情况的检查考核,以有效遏制“先上车后补票”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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